为进一步加强省教科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21]6号)精神,结合实际,拟向社会选调教科研人员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高等教育研究人员2名,教育政策研究人员1名,职业教育研究人员1名,中学英语教研人员2名,中学语文教研人员1名,小学数学教研人员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研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教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等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博大的仁爱之心、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扎实的专业基础。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科研工作,自觉为推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奉献智慧。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勇于担当。
3.教育理念先进。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践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教科研能力较强。具有指导学科教学、组织开展教育科研的能力,近两年来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学术造诣较高,在学科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一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一部学术专著,在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除上述要求外,各类选调人员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高等教育研究人员:具有普通高校教育科研或管理工作经历;熟悉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理论功底扎实,研究能力突出,在高等教育宏观发展及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方面有专长,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具备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协调沟通与管理服务水平较高。
教育政策研究人员:热爱教育政策研究,熟悉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在教育政策研究方面有专长,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的应用研究成果;能够对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效的政策咨询、高质量的对策建议。
职业教育研究人员:具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熟悉职业教育政策,在职业教育教科研方面有研究专长及成果。
基础教育学科教研人员:属于省级骨干体系内人员,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绩优异;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课程体系、教材教法、学科教学;所学专业必须与研究领域一致。
5.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教科研工作学术道德规范,有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的精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作风民主,虚心学习,善于总结和提炼教师的教学经验,勇于探索、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6.综合条件较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原则上应具有6年以上一线教学经历,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教师(教授)专业技术职称,或特级教师,或省级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处分尚未解除的;在原单位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陕西省教育厅网站、陕西教科研网等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将指定的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2023年9月16日(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联系人:王钰闻
联系电话:13992152777
3.报名材料
(1)《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调教科研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扫描件;学术专著封面、版权页及目录扫描件;主持过的省级及以上课题的立项证书、结题证书及成果扫描件;省级及以上的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成果扫描件。
(4)获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表彰的荣誉证书扫描件等。
(三)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不低于1:3。否则,不进行该岗位选调工作。
我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各类材料的原件。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公开考试
我院将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公开面试和笔试。面试统一命题。面试后将按照同一岗位选调人数与通过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资格人选。综合得分实行百分制,按照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健康体检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七)社会公示
在陕西教科研网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人员录用
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我院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附件:《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调教科研人员报名表》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8月1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jyt.shaanxi.gov.cn/news/gsgg/202308/16/22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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