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人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3下半年度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9月10日,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请将填写完成的《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招聘标准简历》(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邮箱:1344616887@qq.com。
(二)资格审查
由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招聘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若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考察: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失信记录查询结果。
体检:拟录用对象需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提供体检报告。体检结果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的要求。
(五)公示、录用
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省水科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二)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七、联系方式
江宏玲15856982757
魏芳芳15209853701
附件1:附件1:2023下半年度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附件2: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招聘标准简历.doc
2023年8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lt.ah.gov.cn/tsdw/slkxyjy/tzgg/121752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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