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包头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就部分空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计划引进22人。具体情况详见《包头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四)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能力;
(六)学历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国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
(七)截止到报名开始日,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
(八)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中所规定的回避关系情形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流程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农牧局官网、第十一届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人才创新创业周招才引智(包头)现场招聘会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网络报名:2023年8月28日—9月1日
现场报名:2023年8月26日(上午9:00-12:00,包头高新技术人才服务中心交流大厅三楼)
2.报名材料
(1)考生本人的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和学位证(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4)近期更新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5)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6)《包头市农牧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7)《包头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印证资料。
(9)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并签有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渠道
(1)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资料编辑到文件夹,压缩后以姓名+电话+报考单位命名,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邮箱详见附件1)。
(2)现场报名。通过第十一届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人才创新创业周招才引智(包头)现场招聘会,收集符合引进资格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通过第十一届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人才创新创业周招才引智(包头)现场招聘会现场报名的,对收集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邮箱接收的报名材料,由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邮箱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包头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包头市农牧局(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7号粮贸服务大厦18楼1804室)进行资格复审。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将通过包头市农牧局官网公布,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本人。
2.面试形式及方式
面试形式采取线下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程序
(1)面试前按报考岗位公布面试分组名单,考生提前60分钟进入候考室,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宣读面试纪律及注意事项,通讯设备另行存放。面试评委组成员提前30分钟进入考试室,召开考务工作会,统一评分标准。
(2)面试成绩认定方法: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作为最终成绩。未达到1:3比例岗位的考生,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择优录取。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4)面试结束后,面试结果在包头市农牧局官网上公布。
(5)面试公示结束后,按照引进计划数及合格人数,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五)体检及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引进人才进行体检及考察。
(1)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
(2)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六)聘用
体检、考察无异议后,经包头市农牧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引进人才,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农牧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市人社局报送关于拟聘用人员的报告,申请办理人事手续,人事手续办理完成后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手续。
因考察不通过、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全程只递补一次。
四、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对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引进人才在引进中违纪违规的、最低服务期内离岗的,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引进人才诚信档案。
五、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确保人才引进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人才引进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市农牧局0472-5256016
市农牧科学技术研究所0472-5256182
市畜牧水产推广服务中心0472-2885328
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和信息服务中心0472-2885426
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0472-5153118
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0472-5259448
(二)监督举报电话:0472-5256032
附件1:2023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mj.baotou.gov.cn/tzgg/2500747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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