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青岛海事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法官助理 | 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 | 法学相关专业,海商法专业、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者优先 |
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 |
(二)招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28周岁及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
7.有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在我院辖区内从事律师或有偿法律服务工作的;
8.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我院工作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7日24:00止。请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qdhsfy620@163.com。截止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信时间为准。
网上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报名表,需填写《青岛海事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表》(附件),完整无漏项;
(2)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籍证明材料,本科阶段与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材料均需提供;
(4)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明材料;
(5)英语四级或六级425分及以上证明材料;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
我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后,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合格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和体检
聘用制法官助理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重点考察法律基础知识和民事一审判决书撰写能力,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最终确定体检人选。
(四)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面议,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就餐、办公设备、服装、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四、其他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聘,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青岛海事法院政治部
报名咨询电话:0532-58589651,0532-58589621
青岛海事法院
2023年8月29日
附件:青岛海事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qdhsfy.sdcourt.gov.cn/qdhsfy/sjb/5838036/5838040/1250819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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