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雇员6名,政府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按合同化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初级(五级)雇员6人。
具体详见《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体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见《职位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执行。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0日。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0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八)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公告
于2023年8月31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其余时间不受理)。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栋405室;联系人:曹小姐、殷小姐,联系电话:020-82101527。
3.报名材料:
(1)《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见附件3)一份,报名者须提前上网下载并填写;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贴报名表);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驾驶证复印件(报考综合业务岗需提供);
(7)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可在确定为拟聘人选后提交)。
(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4.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不予报名,报名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5.报名注意事项: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等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本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选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以不超过1:5的比例通知其参加面试,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四)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五)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离职的;
(六)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初级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初级(五级)雇员的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9万元,拨款标准包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
其它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我中心负责解释。
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2023年8月3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p.gov.cn/xwzx/tzgg/zpgg/content/post_9185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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