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乡村教育发展,根据省有关精神,晋中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3年银龄计划讲学人选招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面向全国招募。招募受援县为榆社县、和顺县、左权县的县镇和农村学校。
二、招募人数
招募34名银龄计划讲学人选。具体岗位详见《山西省晋中市银龄讲学计划2023-2024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讲学教师与青少年学生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五、招募程序
(一)自愿报名。凡自愿报考银龄讲学教师的人员,于9月1日一9月11日按照《山西省晋中市银龄讲学计划2023-2024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报名,填写《山西省晋中市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明、本年度健康体检报告等,下同),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晋中市教育局邮箱(Lzz0354@126.com)。
(二)资格审核。市教育局于9月2日一9月12日工作日期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组织遴选。晋中市教育局组织专人开展遴选,遴选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公示公告。
(四)签定协议。各受援县(区、市)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
六、有关待遇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受援县(区、市)教育局向讲学教师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按服务时间据实结算。受援县(区、市)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区、市)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354-3806629。
附件:1.山西省晋中市银龄讲学计划2023-2024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
2.山西省晋中市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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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jyj.sxjz.gov.cn/gsgg/content_47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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