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残联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服务群众能力,莒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莒县残联)委托莒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干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
2、具有莒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残疾人证》的三、四级残疾人。
3、具有适应工作岗位的专业知识、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4、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8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2年以上从事残疾人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8日以后出生)、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残疾人工作经历由工作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认定(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流水等相关材料)。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残疾人专职干事13名。
三、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由莒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莒县残联,按照选岗的方式分配到莒县残联和各乡镇街道残联工作,在莒县残联的管理和监督下,履行工作职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
2、报名地点:店子集街道书院街5号,新城大厦一楼人才发展公司战略发展部。
3、报名电话:0633-6218939。
4、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第二代残疾人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1份(A4纸),《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莒县2023年度招聘残疾人专职干事报名登记表》(附件1)、《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暂不能提供的,最迟在面试前提交)(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统一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初审合格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隐瞒从事工作经历及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1.5倍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5倍的,增加笔试环节,总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40元、面试考务费70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残疾人工作相关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80%、残疾人工作相关知识占2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语言表达、人际交往、沟通协调等能力。按百分制计算招聘人员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公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总成绩在莒县恒昌境外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考察、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组织考察、体检。如入围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无笔试环节的,招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考察参照事业单位人员考察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有异议的可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个人原因放弃招聘资格,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的招聘计划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察、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莒县恒昌境外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恒昌境外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拟聘用人员按照选聘和招聘位次循环的办法进行选岗(即选聘第一名先选岗位、招聘第一名再选岗位,依次交叉循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自愿选择确定)。
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查实并影响招聘的,取消应聘资格。拟聘用人员与莒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或不服从选岗安排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实行绩效化管理,平均工资待遇为3081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贴三部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工资参考全县面上情况,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试用期内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莒县恒昌境外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通讯不畅及其他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莒县残联有权根据岗位招聘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莒县残联和莒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监督电话:0633-6215719。
莒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附件1:莒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干事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参考).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uxian.gov.cn/art/2023/9/8/art_163432_10361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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