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标准化研究工作;承担斯拉夫语系国家标准文献的收集、翻译和研究工作;承担全省WTO/TBT信息研究工作;承担质量数据统计分析、质量研究工作;承担全省信息编码管理与研究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司徒街99号。
(二)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信息监测中心(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审核查验中心与其合署办公)
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
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信息监测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相关领域信息系统、管理专网等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审核查验中心主要职责任务:为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现场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司徒街99号。
(三)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
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技术规范、计量科学技术与计量检测方法等研究与制定工作;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进行量值传递;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及定型鉴定工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计量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1218号。
(四)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协会的公益性职责,承担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日常工作;为个体私营经济组织提供政策咨询、拓展融资渠道和人才交流等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党、团、工会组织建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西七道街27号。
(五)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人才培养发展中心
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综合执法培训、教材编写等组织实施工作;承担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有关职业资格培训、考务、鉴定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主管部门网络远程教育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41号。
(六)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国家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中心(黑龙江)]
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及重要国储物资公证检验工作;承担产品、食品标准和质量安全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工作;承担国家黄河以北地区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及相关信息采集工作;承担移动实验室评价标准、资质评定方法和技术等相关研究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类产品及纤维制品产品质量检测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1218号。
(七)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监督管理等工作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为特种设备相关评审、鉴定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1218号。
二、招聘岗位
(一)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名。
(二)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信息监测中心(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审核查验中心与其合署办公),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
(三)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0名。
(四)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
(五)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人才培养发展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
(六)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国家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中心(黑龙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
(七)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1名。
具体岗位详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已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具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及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5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为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三)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四)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五)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8时30分至6月2日16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https://hljsscjdglj2022.ibaoming.net/(报名开始后开通),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后,提交报考申请。
3.注意事项:①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②应聘人员对所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③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及工作履历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工作履历证明材料为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流水记录;④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享受政策加分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否则不予加分,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⑤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及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职位。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有最终解释权。
(三)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1.报名人员采取网上缴费,缴费后报名资格有效。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2年5月30日至6月3日进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不予受理。
笔试结束后考生在所在考场指定地点领取缴费发票,未参加考试的学生,由招聘单位按照考生报名信息将缴费发票邮寄至个人。
2.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3.经网上审查的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5:1,低于5:1的将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包括文字综合能力测试和行政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文具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见报名网站笔试通知。
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笔试准考证原件。②从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1份。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及复印件1份,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⑤2019-2022年度毕业未就业或未签订就业合同考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⑥招聘岗位需要确认专业资质的,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⑦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提供政策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⑧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请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示。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要求见报名网站面试通知。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的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在报名网站公示。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查阅人事档案信息,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和个人征信等情况。
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纪律要求
参加招聘的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参加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本次考试。
八、咨询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岗位、条件等咨询解释。
(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1.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0451-87979276,hby87979230@163.com
2.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信息监测中心(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审核查验中心与其合署办公)0451-87979688,33725643@qq.com
3.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0451-51969573,sjlyxzb@163.com
4.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0451-84698184,214248299@qq.com
5.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人才培养发展中心0451-84847664,msan1234@163.com
6.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国家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中心(黑龙江)]0451-51969099,18869895@qq.com
7.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0451-87701133,460977474@qq.com
(二)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451-87979088。
(三)咨询时间
工作日09:00-11:30,13:30-16:30。
附件: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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