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五)适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要求:
1.2023年(含)前毕业的须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证或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本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七)应聘者须如实填报本人情况,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发至报名邮箱(wu.lanzheng@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请通过邮箱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英语等级证书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④应聘简历一份⑤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协议书,成绩单;⑥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资格审核截止时间:9月28日下午16:30。
三、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面试二项,分值各100分。总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权重合成;面试或总成绩不合格(合格分60分)不予录用。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达1:2以上时,先进行笔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1:3的笔试结束后全部进入面试。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四楼第一会议室。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四楼第二会议室。
五、体检和录用
成绩合格人员按招聘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合格后,经医院考察合格予以录用。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第一批编外岗位招聘职位表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9月1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jw.zhenjiang.gov.cn/wjw/gsgg/202309/48453c06c3094c8281bea08381be3f1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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