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司法辅助人员(非在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法院招聘的司法辅助人员系劳务派遣人员,协助法官从事辅助性工作。此次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总计53人:包括法官助理岗位12人,书记员岗位21人,其他司法辅助人员岗位20人。(附件1)
(二)岗位职责
协助法官处理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从事记录和材料整理、信息输入、装订卷宗等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文字写作能力和业务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或刺青;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其他身体检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书记员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亚伟速录技能,录入速度不低于100字/分钟且准确率不低于90%。
2.法官助理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非法学类专业人员需要具有1年及以上法院或律所从业经历(以劳动合同书、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1日)。
3.其他司法辅助人员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同等条件下法学类专业或具有法院或律所从业经历的优先录用;身体素质好,能满足立案审查、审判辅助、外出执行、送达取证等工作需要。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父母、配偶在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的,或者以律师身份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等,以及其他存在岗位任职回避情形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现役军人;
12.在读的全日制学生(包括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13.已在高新区法院工作的辅助人员;
14.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考的方式。由高新区法院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22日-9月24日(含周六、周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8:00。
3.报名地点:龙海大厦3楼(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爱贤街8号)
4.报名材料:
(1)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报名登记表用A4纸打印并附上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另需准备: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②携带U盘将1寸照片电子版、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现场拷至工作人员电脑中(命名为:姓名+所报岗位);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需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和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所有在线验证报告出具日期需为2023年9月21日及以后。
查询要求: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验、下载查询结果;
(4)具有1年及以上法院或律所从业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a.社保缴费记录(自行到社保部门查询打印)
b.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不全,视为不合格。
5.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必须本人现场报名。
6.咨询电话:0411-83896117,0411-83896030
7.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资格作废。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上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上岗工作的,一律无条件解除合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正式、准确、齐全。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报名、考试等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同一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该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录计划将在高新区法院网站(http://dlgx.lncourt.gov.cn/)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书记员亚伟速录技能测试和笔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及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等信息在高新区法院网站(http://dlgx.lncourt.gov.cn/)另行公布。
(三)亚伟速录技能测试
报名参加书记员岗位的报考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书记员亚伟速录技能测试。亚伟速录技能测试采取中文听打和看打方式,主要测试打字速度。
1.亚伟速录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亚伟速录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在高新区法院网站(http://dlgx.lncourt.gov.cn/)另行公布。
2.亚伟速录技能测试要求
报考者要持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原件。考生须自带亚伟速录机。
3.成绩查询及分数线确定
亚伟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如招聘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测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笔试人选。亚伟速录正确率低于60%的不得参加笔试。
亚伟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等事项在高新区法院网站(http://dlgx.lncourt.gov.cn/)另行公布。
(四)笔试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高新区法院网站(http://dlgx.lncourt.gov.cn/)另行公布。
2.笔试要求
报考者要持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原件。
3.成绩查询及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等事项在高新区法院网站(http://dlgx.lncourt.gov.cn/)另行公布。
(五)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等具体事宜在高新区法院网站(http://dlgx.lncourt.gov.cn/)另行公布。
2.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聘用。
(六)考试总成绩及查询
书记员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亚伟速录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60%:20%:20%的权重比例计算,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0%:50%的权重比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书记员岗位按照亚伟速录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其他岗位通过加试方法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高新区法院网站(http://dlgx.lncourt.gov.cn/)另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高新区法院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高新区法院网站(http://dlgx.lncourt.gov.cn/)另行公布。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八)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岗位招聘数量,综合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高新区法院网站(http://dlgx.lncourt.gov.cn/)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与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及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为现职人员的,须在入职前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不予录用。
四、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以及与报名条件不符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须确保在《报名登记表》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s://www.dlhitech.gov.cn/)及高新区法院网站(http://dlgx.lncourt.gov.cn/)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时了解资格审查、亚伟速录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等。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高新区法院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5.咨询电话:0411-83896117,0411-83896030
附件:附件1-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2023年司法辅助招考职位信息表.xls
附件2-《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2023年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2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dlhitech.gov.cn/news/view_72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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