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融媒体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融媒体工作人员3名,其中,文案策划人员1名、摄像剪辑人员2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三)符合招聘要求的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23年9月25日—9月27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及个人主创作品(视频作品可上传网络观看链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人员可于2023年9月26日—9月28日(截至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初试考务费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根据岗位特点和用人需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试。其中,文案策划岗位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创意策划、文案撰写能力及相关从业经验;摄像剪辑岗位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脚本撰写、视频拍摄及后期剪辑制作等专业能力。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均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初试结束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复试,复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④其他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核进入复试的人员,收取复试考务费70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潍坊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等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自行负责。对应聘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6—8675015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XfFTZ9K8LwUaMj05ihdq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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