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赣卫基层字[2023]6号)要求,推动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决定实施2023年全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自愿到村卫生室服务3年,均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二、岗位需求
各县(市、区)岗位需求见附件,咨询招聘时间、注册聘用等具体事宜,请联系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
三、注册流程(10月1日-11月30日)
1.个人申请。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毕业生,根据本年度大学生专项计划岗位需求,向村卫生室所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注册聘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各地应将大学生乡村医生作为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实行“乡聘村用”,由乡镇卫生院与大学生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待遇。
3.培训上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大学生乡村医生开展岗前培训,安排其到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或服务能力较强的村卫生室进修半年,采取“师徒结对、以老带新”等办法,帮助大学生乡村医生快速提高实际服务能力。
四、激励措施
1.落实各项补助待遇。大学生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待遇。乡镇卫生院可综合考虑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工作地点等因素,在绩效分配上向大学生乡村医生适当倾斜。
2.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市内艰苦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就业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照规定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代偿办法详见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17]1号)。
附件:《2023年全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岗位需求统计表》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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