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城区清波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岗位1:公服办工作人员2名;
岗位2:区发办工作人员2名。
岗位3:平安办工作人员1名;
招聘条件:
(一)岗位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研究生或硕士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技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有社区经验工作者优先考虑。
(二)岗位2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研究生或硕士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技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5.有招商引资、为企服务管理经验工作者优先考虑。
(三)岗位3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研究生或硕士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技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有责任心,能服从分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起至2023年9月27日13点截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扫二维码报名(见下方)
报名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要求,如实填写。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式
1.报名材料初选后,开展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政审
1.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2.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办理入职手续。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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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zsc.gov.cn/art/2023/9/21/art_1497142_59061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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