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共建高校。为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公开招聘附属小学名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名师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需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应聘学科一致;
3.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4.甲类名师年龄应在48周岁以内,乙类名师年龄应在45周岁以内,丙类和丁类名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内;
5.现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或在教科研机构从事教育教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业绩条件
甲类名师:省特级名师。
乙类名师:1.全国模范(优秀)教师;2.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仅限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4.省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5.正高级教师。
丙类名师:1.副省级城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副省级城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副省级城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副省级城市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或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
丁类名师:1.地级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地级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地级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地级市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或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
三、薪酬待遇
1.以事业编制引进,根据职称认定情况,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基础岗位薪酬)。
2.享受安家补助费和名师人才岗位津贴。安家费最高可达40万元,名师人才岗位津贴最高可达20万元/年。
3.为名师提供周转住房(周转时间、租金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组织
公开招聘工作在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人事处、本科生院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招聘过程的监督与指导工作。
五、招聘安排
全年受理申请。申请人可直接将个人简历、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和奖项证明材料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rcb@whut.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符合条件者,我们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点对点通知并启动招聘程序。
六、相关说明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2.根据工作需要,考核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可适当调整,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联系人:人事处严老师027-87163146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whut.edu.cn/tzgg/202309/t20230926_5653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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