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共党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熟练掌握驾驶技能,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其它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具体岗位
(一)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3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请提供有关证明一并发至邮箱。
(三)面试:将在10月1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四、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六、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鑫玥,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nxn.gov.cn/dwbm/jwjcj0/tzgg_27768/t5711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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