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学习能力强、踏实细心、爱岗敬业,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服务于国家文物局新闻中心,参与新闻中心日常工作,承担重大主题宣传任务,组织文物新闻发布活动,撰写文物新闻稿件,协助运营相关新媒体账号等。
(一)新闻编辑岗1名(岗位代码01)
1、主要岗位职责
(1)采写各类文物新闻报道;
(2)协调组织新闻发布活动,联络处理日常采访活动;
(3)策划开展文物主题宣传活动;
(4)参与国家文物局局属媒体日常运维。
2、资格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中文、哲学、历史学、考古学、新闻传播学等相关专业;
(3)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新闻采编能力;
(4)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同时具备媒体及历史相关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考古研究岗1名(岗位代码02)
1、主要岗位职责
(1)承担文物考古成果研究阐释传播工作;
(2)协助文物考古类宣传产品制作;
(3)协调组织新闻发布活动、主题宣传活动;
(4)参与国家文物局新闻中心日常工作。
2、资格条件
(1)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2)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等相关专业;
(3)系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较强的研究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国家文物局网站、微博,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网站及官微等平台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接收简历。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公开招聘报名表》与个人简历2个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rsc@uch-china.com,文件名及电子邮件的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高校人才网(如“01+张三+高校人才网”)。接收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上午8:00,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如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及专业知识与技能等,成绩为百分制。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2、笔试公告将在我中心官网发布,未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不足,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式进行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由用人单位到人选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考察。如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录用。由派遣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岗位性质与岗位待遇
1、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人事关系、工资发放由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办理。
2、通过试用期考核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五险一金齐全,薪酬待遇从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低于12500元/月。
3、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享受国家法定假日福利,并提供业内优秀学习平台和发展空间。
4、工作地点在国家文物局机关内,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者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280543
监督电话:010-64281954
附件: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cha.gov.cn/art/2023/10/7/art_1025_184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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