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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69名员工的公告(第二批)

共招若干人,6个职位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其他

截止日期:2023-10-19

工作地点:宜宾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受宜宾市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委托,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为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招聘69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系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由市政府授权国资委履行监督职责的公益型骨干企业,是全市唯一一家以“服务”命名的市属国有企业。公司成立于2021723,注册资本金6亿元。产业横跨公共交通、城镇供水、燃气供应、电力投资运营、安全保卫、城市管理、生态环保、投资及资产管理等领域,具有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平台功能。公司旗下拥有清源水务、城市公交、公服医药公司、九河环保、金盾保安、公服市政公司、公服数科公司7家二级子公司,员工4700余人,参股宜宾华润燃气公司。截至2022年底,公司资产总额46.97亿元,营业收入12.53亿元,利润总额5997万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具体职责以及任职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与任职要求(附件1)。

三、招聘范围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的公民。

四、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二)具备应聘岗位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具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且亲和力强。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学习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被聘任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4.受过行政处分或党纪政务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参加应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1010-2023101918: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PC端报名链接:sjhhrc7.zhiye.com

移动端报名二维码: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应聘者可通过以上报名链接进入招聘门户首页,根据本人求职意向,按照指引进行相关信息填写及报名。在报名阶段,应聘者需完成报名资料的上传,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以及所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①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②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③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经初审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1.笔试(占比40%

①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③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以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若部分岗位确因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报批研究同意后,方可继续开展该岗位招聘工作。

2.面试(占比60%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若个别岗位比例达不到13,经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后面试比例依据《宜宾市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可适当放宽)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由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六)组织考察

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同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录人员符合岗位相关任职条件

(七)讨论决定

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程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择优录取、注重实干原则,若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认为不适宜聘用的可终止本次岗位招聘。

(八)递补

1.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递补。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2.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公司研究后可按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不递补。

(九)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司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1.合同期限管理。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和宜宾人才发展集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薪酬待遇。试用期及转正后薪酬待遇按用人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进入试用期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二)纪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由宜宾市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在市场化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1-7883657

监督电话:0831-8233209

附件:

1.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员工公开招聘岗位表

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1010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ybrc128.com/exam/20902/26972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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