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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吴兴法院、南浔法院、德清法院关于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名司法雇员的公告

共招12人,3个职位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截止日期:2023-10-18

工作地点:湖州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法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经省市法院及县区有关部门同意,吴兴法院、南浔法院、德清法院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计划

吴兴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共3人,南浔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共6人,德清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共3人,招录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年满18周岁,大专学历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20231012);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10129时—101816时。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下方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202310129时—101817时。本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202310259时—102716时。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与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考试

1)考试时间:20231028,具体为:

上午9:30-11:3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下午13:30-14:00《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录入速度、准确率等。

3)确定面试对象:根据各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技能测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招录院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如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由本人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5)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材料。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湖州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录法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湖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各招录法院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招录法院一年内若出现司法雇员减员情形,可视情递补,递补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录用。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合同范本由省高院统一监制,订立合同的第三方由招录院商同当地人社部门决定。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31012,户籍以20231012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招录法院,

吴兴法院:联系电话0572-2051757。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南浔法院:联系电话0572-3026599。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德清法院:联系电话0572-8076271。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六)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湖州人才网公布,请考生留意。

(七)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对招录法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监督电话:0572-2210928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监督电话:0572-3026019

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监督电话:0572-8076272

附件:全市法院司法雇员招录职位表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法院

2023101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zhr.com/web/news/newsDetail.html?id=c503651ad17049f0a5a95f623194ba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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