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承担着我市供销体系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在我市“乡村振兴”和“天府粮仓”建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充实邛崃市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后称供销公司)人员力量,顺利推进我市镇村基层供销体系建设,供销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邛崃市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2023年8月1日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起至2023年10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应下载并认真填写《邛崃市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社有制企业雇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供销公司综合部报名邮箱:3547110@qq.com,在邮件主题填写清楚报考人全名、报考单位、职位,若未在邮件主题写清楚以上内容,将视为初审不合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邛崃市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表》(附件1)。
(2)应聘人员应下载和准确填写《邛崃市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社有制企业雇员报名表》(附件2)。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岗位表》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由供销公司综合部根据《邛崃市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表》中所列条件及其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我们将以邮件回复的方式通知笔试和面试相关事宜。
五、笔试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出题、监考、阅卷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邮件回复方式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供销社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题型分为选择题和问答题。温馨提示: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邮件回复方式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按照原件校验合格者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递补。
(5)参与面试者请面试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面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面试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七、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应聘者在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及入职手续,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则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邛崃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028-88791042)
本公告由邛崃市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附件1.邛崃市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表
附件2报名表
邛崃市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qionglai.gov.cn/qlsgzxxw/c151003/2023-10/13/content_432829dc18714fbd99bebdd30f3299f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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