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3名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船长2名,船员1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渤海新区港城区或渤海新区黄骅市南排河镇户籍;同等条件下,转产转业渔民优先;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集体意识强,纪律观念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接受长期海上连续作业;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海上作业的情况。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侧金融广场办公楼306)。
3.报名日期: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原件;
(5)近期正面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4张;
(6)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单位工作证明原件,任职船长、船员履历证明;
(8)《报名表》一份(可现场填写)(见附件2);
(9)获得其他技能、资格证书、奖励荣誉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10)报名费100元(现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招录计划变动,重新核准岗位信息在渤海新区官方网站发布。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依据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比例为2:1;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采取船舶实际操作方式,成绩满分100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六、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依照港城区户籍、学历高者、年龄小者优先。
体检由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费用自理。
七、政审、资格复审
由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资格复审。审查期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八、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补录
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补录,成绩排名相同的,依照港城区户籍、学历高者、年龄小者优先。
十、人员待遇
被录用的派遣制工作人员与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人力资源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别派遣合同制人员执行,试用期为6个月,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间达不到任职要求的,不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面试实际操作过程中如出现船体碰撞等意外情况,需考生自行承担意外后果及赔偿责任。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事宜通过“渤海新区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317-5760285 5760275
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2.报名表
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bhna.gov.cn/bhna/c104865/202310/51e5396b9f37465f988b323e0e979dd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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