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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有编 山东省莘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共招若干人,15个职位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报名方式:其他

截止日期:2023-11-30

工作地点:聊城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人才引进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第二批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未就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未就业是指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未在山东省内缴纳过社会保险。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1025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1025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及总量控制备案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引进待遇

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正科级(七级职员)待遇。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表现优秀的可调任公务员职务。

引进博士研究生在聊城地区购房可以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认定为“优秀人才”,发放人才服务金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提供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父母养老、科研服务、医疗保健、交通服务、文体服务等多种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不采取网上统一报名)。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102509:00-102716:00

查询时间:2023102511:00-102816:00

报名网址:www.sdsx.gov.cn(莘县人民政府网)

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1130,请符合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将报名表及相关学历学位材料发送至邮箱:sxrczx@lc.shandong.cn

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1027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以下材料(PDFJPG格式,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辨,信息完整):(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2)学历、学位证书及在线验证报告;(3)留学回国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整个招聘期间务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102511:00102811: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莘县事业单位第二批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102511:001028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要求办理(见附件2)。

缴费成功后,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五、考试方式

本次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直接面谈,其他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较多,可先进行笔试或面谈,根据笔试或面谈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博士研究生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面谈,其他岗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的,记入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不得再参加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八、其他

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此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0635-7310101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7321221

附件:

1.2023年莘县事业单位第二批优秀青年人引进岗位表

2.2023年莘县事业单位第二批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应聘须知

3.2023年莘县事业单位第二批优秀青年人员引进博士岗报名表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013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bCS6sI5j47Bo9tSzYO-Q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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