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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有编 黑龙江省大庆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10月引进49名人才公告

共招若干人,2个职位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报名方式:其他

截止日期:2023-10-27

工作地点:大庆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按照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统一部署,现启动第二批智汇大庆·庆蓝优引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引进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共绘大庆振兴发展蓝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批次智汇大庆·庆蓝优引计划引进人才49。主要形式为,根据考试报名人数在浙江大学、吉林大学等2所高校所在城市设立远程能力测评考场,并同步在大庆市设立现场能力测评考场。具体引才岗位及数量见《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第二批智汇大庆·庆蓝优引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引进对象。2023年、2024年毕业生。

2.学历条件。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29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9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91日及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见附件1。部分岗位针对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高校统招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设专业限制,详见附件1

5.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2024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7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年和2024年博士毕业生应分别于20231231日和202412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报名,报名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102710:00(以接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可联系各设岗单位,通过附件1中指定邮箱进行报名,也可在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

(二)能力测评

各设岗单位采取先面谈、后面试的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能力测评,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并现场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进行公示。能力测评地点在浙江大学、吉林大学等2所高校所在城市,统一设立线上能力测评考场,同步在大庆市设立现场能力测评考场。

1.考生报名时在《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第二批智汇大庆·庆蓝优引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准确填写参加能力测评的城市。

2.具体能力测评时间和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体检

各设岗单位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审查报考资格。体检由各设岗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并办理手续

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为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

四、政策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

2.引进高校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引进高校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引进高校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安家费。引进高校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和引进高校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3.对在大庆购房的,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庆市农民和人才购房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大庆市拥抱新市民五免”“六补”“七优政策措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给予购房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政策。不同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4.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诚信协议书》,按程序兑现政策待遇资金。引进人才在大庆市工作五年内,提出调往市外或辞职,须退还已发的全部政策待遇资金。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报考者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3.本次引才活动按照有关工作要求,适时调整工作安排,补发工作通知、公告等相关内容,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大庆人才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引才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引才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5.本公告由大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引才招聘会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现场招聘会及接受现场报名地点如下:

1.杭州(浙江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21日(星期六)14:00-16:00

地点: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西区学生服务中心

2.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25日(星期三)10:00-14:00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体育馆乒乓球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附件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第二批智汇大庆·庆蓝优引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

附件2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第二批智汇大庆·庆蓝优引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附件3:报名须知

附件4:诚信承诺书

附件5:关于岗位专业的说明

附件6: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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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017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WVNSJBC1tB0nF0WCE5Tm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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