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带头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安排,现就选拔社区带头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后备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范围、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选拔岗位
每个社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按照1:2的比例,建立社区带头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后备人才库。
(二)选拔范围
1.社区带头人后备人选,从所在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工作站副站长以及社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区、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职员中选拔产生。
2.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后备人选,从在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任职、具备金融财会和经营管理等专业技能,或曾有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的股民中选拔产生。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不良行为敢抓敢管,坚决与黑恶势力作斗争。
2.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能作为善作为,敢拼敢闯,带领党员、群众生产致富。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私分明、甘于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资格条件
1.社区带头人后备人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3年以上党龄;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40岁(即1982年5月25日之后出生)。
2.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后备人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民身份;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40岁(即1982年5月25日之后出生)。
特别优秀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经街道审核报区委组织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成为宗族恶势力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的;
2.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的;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未曾担任干部的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的。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对应街道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6月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验证材料(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材料
报考社区带头人后备人才岗位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
报考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后备人才岗位的,需提供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民身份证明材料(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内容包括个人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由各街道相关部门负责初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通过的,以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4.请报考人员持健康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对应的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三、选拔流程
(一)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采取线下闭卷考试的形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理论水平、文化素养、基本常识和时事政治等,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综合素质考察
结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察人员名单。综合素质考察采取面谈的形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组织管理、人际沟通和综合分析等能力,内容包括社会时事热点、国家政策方针和模拟案例分析等方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综合素质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确定意向性人选
综合文化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考察情况,研究提出社区带头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后备人才意向性人选。
(四)人选考察
对意向性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重点考察意向性人选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其中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后备人才还需考察股民满意度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公示
经文化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考察、人选考察合格的人选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及相关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纳入光明区社区后备人才库。
四、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三)本次选拔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6日
附件:
1.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doc
2.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9821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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