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将于2023年下半年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08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2023年下半年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考生均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职)取得本科/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学士/硕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及成绩单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的,如所在院系能出具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证明,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统一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2年10月24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和步骤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点选择两个环节,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选择环节。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6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szytqjy2023.htirc.cn填写相关信息,并将以下相关材料扫描成图片或PDF格式上传: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及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盖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就业推荐表(如暂时无法提供可上传在读证明)和成绩单扫描件;
留学归国人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扫描件;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扫描件。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和一张生活正面照;
(4)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因涉及资格初审,将影响是否入围面试,请上传全部证明材料。如省级三好学生优于院校级三好学生、获得多次奖学金优于获得一次奖学金),所有荣誉必须对应上传证书。
(5)考生均需提前在网上报名,各考点现场也设置了网上报名系统,供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提前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补报。
3.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聘单位将组织审查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应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并密切留意我局发布的考点公告。为确保资格初审结果,请考生务必完整正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真实。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无法进入考点选择环节。
(二)考点选择(以下地点均为暂定)
拟在武汉、长沙设置考点招聘,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后可选择意向考点,每个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岗位等安排,将在相应考点现场综合能力测评前三至五天以公告的形式公布。
每位考生一个考点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出现在同一考点报考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考生通过考试首次进入签约环节后,后续考点的考试资格自动取消。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评、笔试和面试。
综合能力测评、笔试和面试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合格线由区教育局统一划定。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以及印发培训材料。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综合能力测评
1.时间和地点:详见各考点公告。
2.综合能力测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专家组通过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问答等方式,根据考生的学历、学位、专业、成绩、在校表现、获得荣誉以及问答表现等情况对考生综合能力素养进行考核评分,在评分80分以上的人员中,根据分数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专业能力笔试人选;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拟聘人数的5倍,则该岗位评分80分以上考生全部进入专业能力笔试。综合能力测评分数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及内容:现场笔试,采用客观题,内容主要为行政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4.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某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系统导出):收原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验原件)。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盖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就业推荐表,如暂时无法提供可提供学校盖章的在读证明和成绩单。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的,由所在院系出具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证明。
3.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没有专业代码),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专业比对的相关材料,包括课程设置说明、课程比对情况说明等。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及组织:面试由盐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将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须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
4.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8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结束后在盐田区政府网站上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分数高低决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分数高低决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考察阶段收集),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盐田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日常管理,非深圳市户籍考生须在入职备案后的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户籍迁至深圳市。
(七)未尽事宜按照我市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九)招聘查询网址
1.深圳市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www.yantian.gov.cn。
2.盐田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微信公众号:
(十)咨询电话: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83255154、0755-83256466
招聘条件问题咨询电话:0755-25228531、0755-2232728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2023年下半年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附件3.承诺书.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antian.gov.cn/ytjyj/gkmlpt/content/10/10897/post_10897677.html#1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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