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http://www.hqu.edu.cn/)是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校,创办于1960年,校区分别坐落于著名侨乡福建省泉州市和厦门市。学校坚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致力于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上声誉良好的大学。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名,入住厦门校区女生宿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了解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
2.维吾尔族,熟练掌握维吾尔族语言和汉语,熟悉维吾尔族生活习惯和风俗;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所学专业与我校现有专业相同或相近;
5.本科阶段担任过班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岗位职责
1.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少数民族学生成长,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给予指导,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2.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奖勤助贷等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围绕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安全稳定等开展工作。
3.开展少数民族学生的家校联系、人员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专项工作。
三、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2:00。
应聘者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华侨大学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2023年10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其中“党员身份证明”和“学生组织任职证明”可参照模板(http://jobs.hqu.edu.cn/info/1027/1814.htm)。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11月24日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2.考核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在此情况下组织的考核,应聘者成绩需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成绩、职业特质测评、政审、体检等情况,确定初步人选,报学校审批。
3.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学校鼓励辅导员参加各类培训与进修,并提供多种平台促进辅导员个人成长,以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学生思政工作队伍。
3.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5.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五、联系方式(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咨询电话:0595-22693889,联系人:陈老师。
华侨大学人事处
2023年10月2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jobs.hqu.edu.cn/info/1030/4845.htm
附件/来源打开异常提示
附件下载异常:因平台URL协议兼容性原因,公告正文附件材料可能存在无法下载情况,届时您可复制附件链接并新建页面打开查看。
来源链接打开异常:若文中“来源链接XXX”无法正常打开,属内容来源网站异常情况,本平台无法监控处理,如有需求,可持续关注相应链接修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