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批复情况,现将西藏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相关政策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局本级设10个职能处室、9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全区设7个地(市)气象局、32个国编县气象局、5个自治区级地编气象事业机构、14个地编县气象局。
在西藏气象部门就业的毕业生,执行西藏工资政策和工龄折算补贴、津贴政策。试用期期间不执行试用期工资,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后工资,每年有2个月左右的带薪探亲假(试用期满后),单位提供住宿和基本工作生活条件。
二、招聘岗位
西藏气象部门2024年度在国家气象系统编制内计划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29名(含4名定向生)。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事业为上、突出气象主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气象局批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进行。
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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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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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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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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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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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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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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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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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气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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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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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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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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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综合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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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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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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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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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气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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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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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报
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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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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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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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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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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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专业优秀内地生源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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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气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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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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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报
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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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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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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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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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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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人工影响天气方向业务工作,气象类专业优秀内地生源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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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气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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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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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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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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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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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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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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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人工影响天气方向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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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气象信息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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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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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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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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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类、数学物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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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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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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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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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大气探测技术与装备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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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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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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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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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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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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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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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专业优秀内地生源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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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市气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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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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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报
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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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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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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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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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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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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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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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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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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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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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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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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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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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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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市气象局大气探测与技术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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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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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气象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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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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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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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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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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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地为西藏拉萨林周县国家一级农业气象试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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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气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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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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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气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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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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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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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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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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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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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市当雄县气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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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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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气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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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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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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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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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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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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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喀则市气象局灾害防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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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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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
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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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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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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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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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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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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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气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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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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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气象业务
|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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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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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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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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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喀则市亚东县帕里镇气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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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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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气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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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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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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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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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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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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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喀则市南木林县气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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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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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气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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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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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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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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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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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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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阿里地区气象局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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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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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气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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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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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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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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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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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阿里地区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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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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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管理
|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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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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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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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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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气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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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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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报
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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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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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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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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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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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气象局大气探测与技术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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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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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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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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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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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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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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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气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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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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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气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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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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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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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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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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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波密县气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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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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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气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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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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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类、信息技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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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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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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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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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共计25个岗位,不含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对象范围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22年、2023年往届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其毕业院校可按应届毕业生派遣)、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持有空白三方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以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高校毕业生,需进一步提供个人档案存放证明及本人社保未参保证明)。并应具备以下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到西藏气象部门工作,能够适应高原地区工作和生活条件,立志于服务西藏气象事业;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专业要求需与《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一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确认报名资格,海外学历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一)引进人才招聘范围及程序
1.范围
区外本科以上气象类、急需引进的信息技术类及数学物理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并结合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区外本科以上其他专业类应届高校毕业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招聘方式。
2.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会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1月4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11月6日)和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11月8日)的全国气象部门人才招聘会提交《西藏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和学业成绩等材料纸质版进行现场报名,由招聘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应届高校的毕业生,请于2023年11月3日下午17点前将《西藏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和学业成绩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zqxjrsc@163.com邮箱,资格初审通过者,参加校园招聘现场面试。
(2)组织面试
根据毕业生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情况,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及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全国气象部门人才招聘会后组织面试(时间、地点招聘会现场通知)。
根据全国气象部门人才招聘会的招聘顺序,首场招聘结束后,确定了就业意向人选的岗位,将不再在后续招聘场次中开展招聘。
(二)区内生源毕业生招聘范围及程序
1.范围
区内硕士以上气象类、信息技术类及数学物理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采取直接面试;本科应届高校毕业生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2.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1月4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11月6日)和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11月8日)的全国气象部门人才招聘会提交《西藏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由招聘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报名登记。
(2)笔试及面试
根据招聘相关工作进展和安排,在气象人才招聘网、西藏自治区气象局网站发布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届时需在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注册登录后投递简历。区内生源毕业生笔、面试在西藏拉萨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毕业生及时关注气象人才招聘网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确定人选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各岗位面试人员按实际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考察,其他报考同一岗位但未进入该岗位体检考察的人员,在招聘同类专业的岗位出现空缺时,结合考生个人意愿,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进行调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根据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成绩以及求职动机等情况综合考虑,研究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报考各岗位的笔试成绩前3名确定为各岗位拟进入面试人选,报考岗位笔试通过人数不足3人的,结合考生个人意愿,从报考同类专业的其他岗位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调剂后仍然不足3人的,则按该岗位实际考试人数进行面试。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考察。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50%+面试50%”计分。单人单岗考生面试通过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及考察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对拟招聘人员组织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按照报考同一专业岗位考生面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进入体检。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应聘资格。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等,并对其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国气象局、西藏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西藏气象部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由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为国家气象事业编制人员;学位均需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三)考生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手机不畅通,造成招聘部门不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而错过考务通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纪检监督及联系电话: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审计室),联系电话:0891-6331685;
(五)本公告由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91-632074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点30分至13点、下午15点30分至18点。
附件1: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docx
2.《西藏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请在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下的“招聘信息”内下载)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
2023年10月3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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