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拟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从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报考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1.截止2023年7月31日,仍在岗服务或者服务期满离岗时间不超过1年的朝天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本人愿意到我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
4.且未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有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朝天区人才交流中心(行政中心416室),联系电话:0839-8621833。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朝天区从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服务协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年度考核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共青团朝天区委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考核招聘工作小组,深入到志愿者服务所在单位,采取民主测评、群众座谈、实地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在征求服务单位对志愿者的鉴定意见后撰写综合考核报告,并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查者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结论为准。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各服务项目已参加考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岗位。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并完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等相关手续后到区人社局办理人员聘用、核定工资等事宜。
九、其他事项
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或借出本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下载
附件:朝天区从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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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gyct.gov.cn/new/detail/20231031154522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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