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要,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实验艺术团专业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湖北省唯一一所艺术类高职高专人才培养优秀院校,教育部办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湖北省首批“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湖北省文化人才培训基地,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是湖北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
二、招聘计划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舞蹈演员20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实验艺术团专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3.网上报名指定邮箱:970260830@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4.应聘者须填写《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实验艺术团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通过向报名指定邮箱发送《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进行报名。
5.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视同不合格,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面试前,由湖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和湖北青年实验艺术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2.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不设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考核
(一)考核方式:面试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面试由自我介绍、专业技能展示两部分组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总分100分,面试当场公布成绩。
1.自我介绍及提问(占30%)
详细表述自己学习和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对每一阶段所取得的成绩作重点描述,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满分30分)
2.专业技能测试(占70%)
专业技能展示,应聘人员根据岗位相关专业进行现场才艺展示,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满分70分)
(三)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能力定档为主演、领舞或群舞演员。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由湖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对其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察。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均未达到岗位要求时,取消本次岗位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湖北艺术职业学院主页网站(https://www.hca.edu.cn/)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九、用工形式与薪酬
一经录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每年为1个聘用期,每期对其进行综合考评,考核不合格者,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薪酬:1万元/月(含五险一金)。演出费及排练费另行计算,标准为:主演演出费400元/场,领舞演出费300元/场,群舞演员演出费200元/场,所有演员排练费10元/小时。在校实习生薪酬按正式舞蹈演员70%的标准发放,演出费及排练费等同正式舞蹈演员。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ca.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564779(湖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27--87564086(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附件1: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实验艺术团专业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附件2: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实验艺术团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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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hca.edu.cn/info/1062/26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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