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实际,陇东学院现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已取得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方向)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2023年12月31日前能在学信网查验,其中,毕业证上学历及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专业为准。高校自设专业及专业硕士由学校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四)年龄:硕士研究生为198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为199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五)230404岗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当年以大学毕业生身份入伍的退役义务兵和退役初级士官;
2.当年以在读大学生、高校新生身份入伍的义务兵,且退役后重新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退役义务兵;
3.义务兵服役期满后经院校同意继续保留学籍服役,且退役后重新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退役初级士官。
以上对象不含在服役期间因考评不称职和受到组织处理、行政处分、刑事处罚及留队有风险等原因,被部队安排退役的义务兵和全程退役的初级士官。
(六)230404岗位面向社会招聘。其他岗位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招聘。
(七)具备《陇东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所需的专业等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时至11月12日18时。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程序如下:
1.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招考网站(https://ks.gszhaopin.com/)点击“陇东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板块,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登录后,报考人员需要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以及部分岗位要求的退伍和政治面貌相关证明材料,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证件材料不全者不予报考。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报名,但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年龄等信息。
资格初审的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3日。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我校人事处工作人员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负责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考生。考生可于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报考申请结果。
3.报名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50元(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执行),缴费时间:2023年11月7日09:00至11月14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考生如若放弃考试,不退还报名费用。
4.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陇东学院校园网公告。
5.注意事项。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三、考试
(一)考试形式和内容
1.考试形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2.考试内容:笔试和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并委托第三方执行,不指定教材,不组织任何培训。
(二)笔试
1.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安排请关注陇东学院校园网公告,有关信息以网页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各专业笔试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为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岗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陇东学院校园网公告。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安排请关注陇东学院校园网公告,有关信息以网页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及相关要求在面试前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考生需及时查看学校官方网站,查看面试有关通知。
4.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综合成绩及公示
应聘人员总成绩的核算办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依然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结束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二)考察:考察主要以调阅档案和到所在学校、单位考察为主,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学校党委会审定,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相关通知信息,所有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本人,不再单独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逾期或提供有关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初审均在网上完成,应聘人员要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按照程序要求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的始终,考生对填报信息或提供附件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陇东学院人事处或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人事处咨询电话:0934-8658685,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4-8658596。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陇东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934-8658685(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附件:陇东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xlsx
陇东学院人事处
2023年11月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ldxy.edu.cn/2023/1106/c761a48564/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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