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济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岗位职责
科研助理1名,主要协助学院本科生教学、创新创业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有良好的责任心、事业心,工作踏实,做事认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文书写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办公软件的操作。
3.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有相应岗位工作经历和经济学、新闻学、中文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身心条件,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报名时间及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须填写《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并于11月12日前将电子表发送至zhaoyueyue1116@126.com,邮件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高校人才网”格式命名。
2.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将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时务必携带以下材料: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A4纸打印,粘贴1寸彩色照片)一份,个人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者提供)。报名后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恕不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3.招聘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行为仪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等能力情况。
4.公示及入职:对拟录用人员,将在学院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应聘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与待遇
1.本岗位招聘人员以人才派遣方式用工,工作人员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派遣到学院工作,由派遣公司办理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录用等相关手续。
2.人才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由学院自筹,岗位月薪5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存的社会保险)。试用期:2个月。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安徽大学经济院所有。如对招聘工作有不明之处或在应聘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经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61532。
附件1.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2023年11月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jjxy.ahu.edu.cn/2023/1103/c9830a32115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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