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从“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55号)和《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峨眉山市域内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峨眉山市域内服务期满2周年,且考核合格的在岗或非在岗“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二)峨眉山市域内服务期满2周年,且考核合格的在岗或非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三)峨眉山市域内服务满1周年以上的2022年沙湾区、夹江县分流志愿者经峨眉山市项目办认定连续服务满2周年,考核合格的在岗或非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11月22日。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详见《峨眉山市从“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所有报考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峨眉山市从“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取消,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审查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
3.地点:“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报名(地址:峨眉山市大佛南路33号,电话:552900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在共青团峨眉山市委报名(地址:峨眉山市名山东路201号,电话:5555388)。
4.所需材料:
(1)《峨眉山市从“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
(2)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1张;
(4)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证遗失的,须提供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共青团峨眉山市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5)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要求: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完整错过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取消的情况,于2023年11月23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三)考核
考生凭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按考核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考核地点参加考核。
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核实行百分制,低于7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律不予聘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五)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5年方可流动。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1.在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凡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2.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0833-5555344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项由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次考核招聘公告首次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lspta.com.cn/)和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emeishan.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emeishan.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529004
共青团峨眉山市委员会:0833-5555388
附件:1.峨眉山市从“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峨眉山市从“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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