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决定组织实施局机关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考试。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从事辅助岗位。具体详见《厦门市市政园林局补充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2023年11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或医社保缴交证明),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中共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11月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5日9:00至2023年11月19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请报考者据实填写《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扫描件、正面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511878298@qq.com,联系方式:杨女士2667972郑女士2667915。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于2023年11月24日17:00前通知报考者。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仅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岗位相适性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将由厦门市市政园林局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文中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官网(网址:http://szyl.xm.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由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机关纪委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市政园林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1岗位信息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zyl.xm.gov.cn/dtxx/tzgg/202311/t20231115_27981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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