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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1月招聘启事

共招5人,5个职位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截止日期:2023-11-30

工作地点:宁波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宁波高新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宁波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下属一级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安置房开发与建设;房地产中介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等;现因发展需要,诚聘社会精英人士加入公司团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企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司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岗位要求

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安装管理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5年以上商办、综合体、产业园等同类工作管理经验;

2.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相关专业。

土建管理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5年以上商办、综合体、产业园等同类工作管理经验;

2.土木工程、工民建、工业与民用建筑相关专业。

设计管理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建筑学、建筑设计相关专业;

3.有前期产品策划定位研究经验;5年以上商办、综合体、产业园等同类工作管理经验。

招采管理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5年以上商办、综合体、产业园等同类工作管理经验;

2.土木类、建筑类相关专业。

成本管理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5年以上商办、综合体、产业园等同类工作管理经验;

2.土木类、建筑类相关专业。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由集团公司发布招聘公告并开展招聘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者将报名表(下载附件)发送至17964325@qq.com(联系人:林老师,89076155),应聘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至11月30日下午17:00。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视作无效。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

2.招聘计划中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为准。该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3.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时,应聘人员如属于全区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全区处级干部含四级调研员、事业六级(二)及以上职级人员),需填报《管委会处级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工作调动与报告表》交至区组织部进行相关审核,组织部根据审核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如应聘人员属于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应如实填写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如属于须回避的,应予以回避。对于未如实填报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公司按规定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根据本人提供的应聘材料,按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筛选,确定笔试人员。

(三)笔试。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笔试。笔试由独立的第三方命题并组织考试与阅卷,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人数与同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按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人数与同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报经集团公司研究后,确定是否保留岗位招聘指标)。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料清单如下(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携带):

1.纸质《报名表》

2.近期免冠一寸照

3.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证书(目前已取得的学历证书均需提供)

5.学位证书(目前已取得的学位证书均需提供)

6.境外留学回国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职(执)业资格证书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9.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10.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及年限的工作证明:①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中工作岗位名称或工作内容不明确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②其他能够证明相关工作经验及年限的材料,如聘用/调任文件、离职证明等。

11.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等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招聘资格。

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聘人员信息的真实性、符合性以及遵纪守法等。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均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在宁波高新区网站上完成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由公司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并相应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招聘程序后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宁波高新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1.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bhtz.gov.cn/art/2023/11/16/art_1229021956_4332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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