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教研、电教力量,建设一支学科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研、电教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市教育局现公开选调6名教研员、2名电教员,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四)坚持测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选调范围
1.教研员岗位:面向市内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或教育主管部门中从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员;
2.电教员岗位:面向市内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或教育主管部门中从事电教、教研、装备工作的人员。
三、选调岗位
(一)教研员岗位
1.从教研员或高中教师中选调5个教研员岗位:中学政治、中学英语、中小学信息科技(高中信息、通用技术)、中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
2.从教研员或小学教师中选调1个岗位教研员:小学数学。
(二)电教员岗位
1.岗位A:智慧学校建设与应用推进,电教教研及师生信息化活动组织开展等;
2.岗位B:功能馆室、仪器装备建设与管理,装备教研及师生实验教学相关活动组织开展等。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电教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3.教育观念正确。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
4.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研、电教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5.教研能力较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学科教学指导能力、教育科学研究能力、信息技术运用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撰写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教研员岗位须具有相应专业)及以上学历。
3.教研员岗位须具有6年及以上高中教学工作经历(小学数学教研员岗位须具有6年及以上小学教学工作经历)和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电教员岗位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和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获得市学科带头人、市教坛新星、省教坛新星称号或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上述年龄条件“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9月1日(含)后出生”;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
(三)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未提供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取得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
4.干部人事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5.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与资格初审、适岗评价、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选调公告在马鞍山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mas.gov.cn/)上发布。
(二)个人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自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5日(截止下午5:00,逾期不予补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发至邮箱27284595@qq.com(邮件“主题”栏填写样式为“XX省XX市XX县/区+岗位名称+姓名”):
(1)《马鞍山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电教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选调岗位所需毕业证书;
(4)选调岗位所需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
(5)选调岗位所需现任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
(6)教学业绩及教科研成果证书、表彰奖励证书等。
2.资格初审: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方式另行通知)。
(三)适岗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任职资历、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与选调岗位相关的教学业绩及教科研成果、表彰奖励情况等,满分100分。根据各岗位《适岗评价表》(见附件2),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适岗评价赋分,根据各岗位适岗评价成绩,取前5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如某选调岗位实际参加人数少于5人的,则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均作为下一环节人选。
(四)资格复审
进入本环节人选需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用演讲和答辩的形式,测试时间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测试内容:
1.演讲:主要由应聘人员阐述个人简历、应聘岗位的理由和优势、从事该岗位的初步设想和打算等。时间10分钟以内。分值占50分。
2.答辩:答辩采取现场抽题进行答辩。时间10分钟以内。分值占50分。
市教育局成立专业测试演讲答辩委员会,由学科专家等组成。现场抽签确定演讲和答辩的顺序。专业测试演讲答辩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演讲和答辩的情况评定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测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适岗评价分数、专业测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测试成绩、适岗评价分数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具体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市教育局组成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采取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马鞍山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在选调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专业测试、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因下列情况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拟选调人员审批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拟选调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的。
(八)聘用
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编制、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入职及相应岗位聘任手续。
六、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人事科组织实施。
七、纪律与监督
对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2473336(市教育局人事科)、2485868(市教科院)、2499672(市电教馆)
监督电话:2472786(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资格审查表、适岗评价表zip
马鞍山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sjy.mas.gov.cn/xxfb/tzgg/2005009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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