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桐乡市教育局、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公开招聘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办法》(桐教[2023]218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用人实际,决定赴高校面向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招聘教师8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8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29名,义务教育段教师51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计划表1。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民办学校,下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4.应聘高中段、初中段教师岗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应聘小学段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嘉兴市户籍或嘉兴市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所有岗位户籍不限。
5.所学专业及条件符合岗位报考要求。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4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就读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如按学期为单位评定奖学金的以2学期抵1学年计,下同)研究生学业一等奖学金(不包含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理论获奖比例为100%的奖学金),其中2024年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建设学科(以教研函[2017]2号公布名单为参考,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作奖学金要求。
2.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且满足下方要求任意一项:(1)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一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其中2024年“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不作奖学金要求;(2)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师范类2024年本科毕业生,不作奖学金要求。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4学年教师(第一批)将分为校园招聘和桐乡专场两轮进行,由桐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流程均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校园招聘将赴浙江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未满额的岗位计划将汇入第二轮桐乡专场招聘计划,技能学科岗位、幼教岗位等均将在第二轮桐乡专场推出。预计桐乡专场报名条件将根据招聘需求不同进行相应调整,不符合本次招聘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关注后续第二轮桐乡专场的场次和公告。
(一)报名
1.本轮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时间:2023年12月1日13:30-16:00
地点:浙师大国际交流中心东方厅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2.现场报名应提交材料:
(1)《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4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4)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师范类专业证明、获奖证书、户籍材料等;
(5)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能证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料。
(二)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现场报名后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现场发放考试通知。
(三)考试
当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含2倍)时,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初审合格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综合素养,面试形式视报名情况而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预签约、体检、考核人选。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预签约
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岗位成绩高低,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进行预签约。预签约现场放弃的,根据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预签约结束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体检
时间和地点由桐乡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入围人员由桐乡市教育局安排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自愿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考核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的办法执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未能按时报到或未能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轮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拟聘用人员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有户籍限制的岗位,报考人员户籍以2023年12月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本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6.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被聘用人员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桐乡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电话:0573—8802157188032033
(二)监督投诉电话
电话:0573—88110805
附件1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4学年教师(第一批校园招聘专场)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4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桐乡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tx.gov.cn/art/2023/11/23/art_1229403290_5210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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