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37年,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博罗分院,由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全面经营管理。是惠州市博罗县内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康复、保健、预防、急救和科研为一体的国家公立三级综合医院,是博罗县医共体总医院,是博罗县急危重疾病救治和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医院多次获得省、市“文明医院”和“百佳医院”等荣誉称号,是广东省人民医院对口帮扶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等三甲医院的技术协作单位,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医院新院区总用地面积1078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5142.11平方米,包括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行政公寓综合楼、传染病楼、高压氧舱、地下室等建筑,设有直升机急救停机坪。
我院搬迁新院后,业务量急剧增加,为解决我院护理人员紧缺的问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精神,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一线护理人员共2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一线护理人员20名
三、薪酬待遇
获聘到临床一线(夜班)岗位的护理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我院聘用人员规定的薪酬待遇。未通过医院综合考核,或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临床一线护理岗位的不予以聘任的,合同终止另行择业。
四、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它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不含助产专业);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3.目前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岗位工作二年及以上(助理护士和见习护士不计入本次招聘护理岗位工作时长);
4.岗位资格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5.本次招聘为紧急人员招聘,因法定规定或个人原因不能或不宜正常参加24小时夜班工作的均不接受报名,且不予以录用;
6.本招聘报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并且进行全天在校学习(即全脱产学习)取得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证书。(脱产学习情况结合个人社保流水、工作证明、经历等情况进行研判)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至招聘程序结束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考生一旦提交报考材料不得变更。如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责任自负。
报名地址:广东省博罗县康博西路1号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博罗分院(博罗县人民医院)4号楼行政大楼5楼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52-6299108
3.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1)应聘登记表(附件1)、2张1寸近期彩照;
(2)毕业证、学历认证证书;
(3)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4)社保缴纳证明(请通过“粤省事-个人中心-社保-社保凭证-参保证明查询”下载打印);
(5)护理岗位工作证明(助理护士、见习护士经历不得作为工作证明材料)(附件2);
(6)政审材料原件(需提供原单位的工作表现情况及有无违纪行为的证明材料);
(7)其他报名所需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请务必在应聘登记表上留下准确的手机号码,并请及时留意您本人的手机通知信息。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确定参加笔试的须在规定时间内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博罗县人民医院官网“政务公开”栏中公告(http://www.boluo.gov.cnl)。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五)考试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笔试。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博罗县人民医院官网“政务公开”栏公布(http://www.boluo.gov.cnl),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60%。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护理三基知识,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考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查询笔试成绩时间将在博罗县人民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告。
(4)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后送交博罗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进行查分,核查范围限于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博罗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会及时通知因更改分数而受到影响的考生。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
面试采用主考官现场提问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解决问题和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
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博罗县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博罗县人民医院官网官网公布。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考生必须执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拟聘人员,在博罗县人民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博罗县人民医院提出异议,博罗县人民医院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终止。
(八)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博罗县人民医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在岗等其它视为放弃聘用的情形。
递补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博罗县人民医院纪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二)在招聘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本方案由博罗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附件1工作证明模板.doc
附件2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博罗分院(博罗县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boluo.gov.cn/xzygdw/xrmyy/zwgk/content/post_5139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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