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系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无锡市政府管理的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授权负责宜兴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的归集、使用和内部核算等工作。
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服务(劳务派遣)岗位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宜兴市常驻住所。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文化程度为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党员及有政务服务窗口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自愿服从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的工作岗位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30日
报名地址: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袁桥路3号华宇人力
宜兴市华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510-87981003/13812220149
报名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1张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聘用程序
1、资格审查。由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确定入围人员,通知到人。
2、考试聘用。由宜兴分中心等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再按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聘用。对于在面试、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考察、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均采取合同制管理方式,试用期1个月,合格者与本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月薪在3000元/月左右。
二0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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