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乐业县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专家型的校长队伍,决定面向全县中小学校长人才库公开选聘中小学幼儿校(园)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16名,其中,初级中学阶段校长4名:乐业县第一初级中学校长1名、乐业县第二初级中学校长1名、乐业民族中学校长1名、乐业县同乐镇初级中学校长1名。小学阶段学校校长12名:乐业县城第一小学校长1名、乐业县城第二小学校长1名、乐业县同乐镇中心小学校长1名、乐业县新化镇中心小学校长1名、乐业县同乐镇武称小学校长1名、乐业县甘田镇中心小学校长1名、乐业县逻沙乡中心小学校长1名、乐业县花坪镇中心小学校长1名、乐业县雅长乡中心小学校长1名、乐业县幼平乡中心小学校长1名、乐业县逻西乡中心小学校长1名、乐业县逻西乡马庄小学校长1名。
特殊教育学校校长1人:乐业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1人。
幼儿园阶段学校园长15名:乐业县直机关幼儿园园长1名、乐业县城第二幼儿园园长1名、乐业县城第三幼儿园园长1名、乐业县同乐镇幼儿园园长1名、乐业县同乐镇上岗深圳幼儿园园长1名、乐业县新化镇幼儿园园长1名、乐业县新化镇百坭村文秀幼儿园园长1名、乐业县同乐镇武称幼儿园园长1名、乐业县甘田镇幼儿园园长1名、乐业县逻沙乡幼儿园园长1名、乐业县花坪镇幼儿园园长1名、乐业县雅长乡幼儿园园长1名、乐业县幼平乡幼儿园园长1名、乐业县逻西乡幼儿园园长1名、乐业县逻西乡马庄幼儿园园长1名。
具体岗位信息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长人才库中具有相应校长职级的人员。
三、选聘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高质量发展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关爱学生发展、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对具有研究生等高学历人才,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可放宽要求。
3.一般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一般应当具有2年及以上学校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者3年及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
5.应当经过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
6.具有乐业县中小学校长职级。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11月28日前)
选聘公告在乐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乐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eye.gov.cn/。
(二)成立选聘委员会(2023年12月6日前)
从专家评委资源库中随机抽取知名校长、教育专家和优秀教师代表组建选聘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根据选聘工作需要分成若干选聘评委小组,每个小组成员7人,设主评委1人。
(三)公开报名(2023年12月1日前)
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办法进行,1人限报1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12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二楼“三改办”。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填写《乐业县中小学校长公开选聘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交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校长职级证书、校长培训证明等材料。
(四)资格审查(2023年12月1日前)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现场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县教育局党组审定参加选聘面试的人选。
(五)面试答辩(2023年12月9日前)
县教育局人事股于2023年12月8日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发放面试答辩通知书。面试答辩工作由校长选聘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教育理念、办学思路、学校管理、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能力素养。面试答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岗位计划选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应聘者的面试答辩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面试答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六)确定考察人选(2023年12月11日前)
选聘委员会根据面试答辩成绩,按照选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提出考察人选,由县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2023年12月17日前)
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查阅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廉政意见。
(八)确定拟聘人选(2023年12月19日前)
县教育局党组根据考察人选的基本条件、面试答辩和考察情况,按照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如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由县教育局党组研究,是否从考察人选中调剂确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人选(2023年12月20日前)
将拟聘人选名单在乐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乐业县教育局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确定校长人选(2023年12月27日前)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经县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报县委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审批,确定校长人选,办理调动及聘任手续。
五、聘期管理及待遇
(一)实行校长试用期制度。新任校长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计入校长聘期。
(二)实行校长聘期制。校长每届聘期为4年,聘期满后由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三)校长待遇。按相关规定办理受聘者入编手续。聘期内,除享受现行工资待遇标准外,享受相应校长职级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公开选聘面试答辩工作参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邀请校长职级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派1名领导全程参与,邀请县纪委监委1名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对公开选聘校长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面试答辩考场监督员。
(二)本次选聘工作严格实行选聘委员会与应聘人员“双抽签”制度。选聘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严格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操作规定、泄密失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选聘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要求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应聘者应关注乐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本次选聘工作的动态信息,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电话或查阅提醒短信,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
乐业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28日
文件下载:
附件1:乐业县教育局面向全县中小学校长人才库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乐业县中小学校长公开选聘申报表.doc
附件3需提交的基础材料清单.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eye.gov.cn/ztzl/lyxjyj/tzgg_4440/t175316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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