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选拔适岗人才,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经中共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射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射阳县户籍或者常住射阳人口;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具有一定的文字归纳分析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操作软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5日至2005年12月7日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附件1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附件1中“专业”的设置目录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江苏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射阳县幸福大道3号)。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填写《射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设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核销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本次公开招聘参照相关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报名日期截止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总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辅警岗位增加体能测试;县人民医院护理岗位增加实践技能操作。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清运线工作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总分:100分。县人民医院岗位设50分笔试合格线,其余岗位不设笔试合格线。
2.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上午,具体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县医院护理、心电图室、口腔、影像科岗位与县三院护理岗位分别考相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其他岗位考综合知识。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5.准考证领取地点:江苏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县法院按笔试加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县医院和县三院所有岗位按招考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以实际进面人数为准。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2023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以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选确定: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辅警岗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
2.测试内容:100米跑、1000米跑、1分钟俯卧撑、立定跳远。
3.测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下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4.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
参加考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实践技能操作
1.实践技能人选确定:县医院护理岗位进行实践技能操作,人员确定同县医院面试人选确定方式。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淘汰。
3.考核时间:2023年12月16日下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参加考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般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比例计入总成绩。对考试形式有特殊要求的,以附件1中注明的为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成绩相同时,按岗位表优先条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岗位表无优先条件的,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用工单位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确定递补人选)。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般岗位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各用工单位工作;县医院岗位由县医院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县医院相关岗位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薪酬待遇相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七、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0515-82162356,82352565。
八、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82036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射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射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heyang.gov.cn/art/2023/12/1/art_24040_4107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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