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芜湖市事业单位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芜人社秘﹝2014﹞153号)规定和市委编办核定编制使用计划,经研究,芜湖市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管理)现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学校和岗位
招聘学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本次招聘计划为3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四、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相应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户籍不限。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受理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7日至6月13日,应聘人员将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打印签字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将扫描件发送到邮箱(1476631346@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
6月15日至16日,应聘者需到现场参加市委办公室组织的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应聘者需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各种能力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延后提供)等。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1份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2张。
地点: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A916室。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各种信息,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现场面试。视疫情防控需要,也可以采取网络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应符合芜湖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3.面试内容:综合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及个人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即进入下一个环节;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步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单位与所确定的体检、考察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应聘者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的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原件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3839245
监督电话:0553-3992697
附件1:芜湖市保密技术服务中心2022年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2:2022年芜湖市保密技术服务中心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2022年芜湖市保密技术服务中心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doc
2022年5月3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j.wuhu.gov.cn/xwzx/tzgg/8360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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