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安四川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网格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平安四川组[2020]7号)、《四川天府新区进一步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夯实辖区平安建设基层基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提升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结合兴隆街道网格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要求,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专职网格员2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食药安全、文化出版、消防安全、规建国土、教育监管、劳动保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情民意收集工作等4大类28项职责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报考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有村(社区)工作经验等各方面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
(二)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群众信任,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热爱社会治安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身体健康。
(三)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智能手机,会使用微信、QQ等软件。
(四)专职网格员专岗专职,不得从事其它职业。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天府新区户籍居民、网格常住居民、企业下岗职工、失业居民、退役军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专职网格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专职网格员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23年12月05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考事项、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录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考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天府兴隆”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07日
(截止2023年12月07日23:59)。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附1寸免冠彩色照片,底色不限),将报名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资料的PDF彩色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724759303@qq.com,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证明电子档,报考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其他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PDF彩色扫描件。报名资料一经上交,不予退还。
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
报名人员在报名后接受资格审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进入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0:1的比例择优筛选进入笔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为准
(四)笔试
采用纸笔考试,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12月15日(周五),地点另行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属急需紧缺岗位,可降低至1:1开考;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录比5: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符合条件人数少于计划人数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1.公布方式:采取线下公示和电话通知的方式进行公布。
2.携带材料:资格复审需携带上家单位离职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证明材料。
3.时间和地点:以届时面试通知信息为准,视工作安排变动或有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面试时间如有变化,将电话另行通知。因考生未能及时接听电话等个人原因导致缺席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4.资格复审和面试同步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其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相关内容。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本人自行到区级或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
由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本人放弃而出现缺额的,招录单位可酌情递补。
(八)录用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街道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取。
(九)录用
经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因个人原因放弃出现的缺额,招录单位可酌情递补一次。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待遇保障
6万/年(含五险一金及单位福利部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三)报考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通知。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造成的后果,本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我单位依据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拥有对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咨询电话:18011564008,028-67346648(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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