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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2023年招聘2名幼儿园分园园长公告(一)

共招2人,1个职位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截止日期:2023-12-19

工作地点:海口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今年计划面向海南省范围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幼儿园分园园长2名。

一、招聘岗位名额

公办幼儿园分园园长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园长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具有五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师或幼儿园管理工作经历,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两年及以上省、市示范性幼儿园中层经历;②一年及以上市示范幼儿园副园长、园长助理经验;③三年及以上一般性幼儿园副园长以上管理经验。以上工作经历凭单位缴纳的社保清单或银行工资流水清单、任职单位经历证明(属第三方公司派遣的考生还要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包括参加中级或高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合格的人员)者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7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4.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幼儿园园长资格证(资格证必须是发证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书)。

5.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秀英区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

6.失信被执行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2023年12月5日—12月11日,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xyqzf.haikou.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9:00—12月19日12: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3.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4.报名网址: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海口市秀英区2023年招聘幼儿园分园园长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初审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查看资格审查情况,无法按期补齐、修改报名资料等被取消资格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5.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海口市秀英区2023年招聘幼儿园分园园长报名登记表》(附件3,请下载后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并拍照上传)。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④幼儿园园长资格证;

⑤毕业证书;

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⑧社保清单或银行工资流水清单;

⑨中级或高级职称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⑩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中层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属第三方公司派遣的考生还要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⑪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

⑫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⑬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4,请下载后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并拍照上传)。

⑭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

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核验,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6.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有以下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

(1)拟聘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放弃的;

(2)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初审

1.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12月19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2023年12月19日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12月19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2.开考比例: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该岗位招聘。

3.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要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分数按5:5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笔试×50%+面试×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⑴考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

⑵笔试内容:学前教育相关知识。

⑶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公布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同时公布。

⑷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和岗位报考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⑴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

⑵资格复审对象(即入围面试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及园长证、普通话证书、社保清单或工资流水清单、任职单位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

⑷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⑸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⑴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⑵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理解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实际工作经验等。

⑶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⑷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须知详见面试通知单证。面试通知单证打印时间在公布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同时公布。

⑸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优先入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海口市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当天不得以各种理由延迟或缺席,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到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秀英区网站公布后,将组织考察组调阅、审查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资格复查。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xyqzf.haikou.gov.cn)公示7天。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如有特殊情况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议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园长应聘人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录用。所有应聘人员应服从区教育局的工作岗位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新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试用期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新聘用人员与幼儿园签订5年定点服务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任职期间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区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全程参与,区纪检部门监督指导。

(三)不收取考生报名费,招聘所需工作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四)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随时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各考生登录查询。

八、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秀英区教育局217室。

咨询电话:0898-68620969

投诉、举报电话:0898-68667401、0898-68668714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正常休息)

九、其他

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今后招聘办法若有调整,则按新办法执行。本公告由秀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23年海口市秀英区招聘幼儿园分园园长岗位职数表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3:海口市秀英区2023年招聘幼儿园分园园长报名登记表

附件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附件5:任职单位的经历证明模板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xyqzf.haikou.gov.cn/hksxyqzf/gsgg/202312/079c1984e0044ddc868242a10ac23aa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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