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集聚优秀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所发展需求,现面向全球公开招聘高层次领军人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于1955年12月19日正式成立,是全国成立最早的国家级开展中药研究的专门机构,自1983年起被确认为世界卫生组织(WHO)传统医学合作中心。
我所屠呦呦研究员由于发现青蒿素,2015年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2016年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2019年被授予“共和国勋章”。中药研究所下设17个研究中心、1个期刊部和2个挂靠中心。经过几十年的科学研究实践,培养造就了一批从事本草文献、中药资源、质量标准、炮制、制剂、药理、毒理和新药研发等中药全产业链条的科技骨干。现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等。设有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点以及中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主办国家级学术期刊《中国中药杂志》《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基层中医药杂志》。是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中药化学专业委员会、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中药制剂专业委员会、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质量保障专业委员会和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与生产专业委员会的挂靠单位。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为中药事业发展而艰苦创业的奉献精神;
4.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5.在生物医药相关研究(研究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神经退行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等)中取得突出成就,具备国际战略性和引领性优势;以中药科学内涵解析和中药新药研发为岗位任务;为国家重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与上述学术成就相当的领军人才;
6.海外人员需有博士学历,在神经生物学、病原微生物学、结构生物学、代谢组学、生物信息学等专业领域内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符合教育部对留学归国人员在京落户等相关政策规定。
(二)相关待遇
1.破格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二级岗;
2.匹配人才专项科研启动经费500万元;
3.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
4.纳入中央事业编制;
5.可申请解决北京市户口;
6.提供科研平台配套支持和科研环境保障;
7.优先推荐担任学术组织等社会团体重要职务;
8.根据实际情况,其他具体待遇面议。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作弊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请填写招聘公告中的《中药研究所应聘登记表》(附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不能更改格式)以及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zysrsc@icmm.ac.cn,按“领军人才+姓名+高校人才网”的格式命名应聘登记表及邮件标题。
本招聘全年接收简历,视情况安排开展后续招聘程序。如已招聘到合适人选,则不再接收简历。
我单位成立以人事、科研、纪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均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家评议
由专家组成评议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择优录取。
参加评议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提前在中药研究所网站(www.icmm.ac.cn)及微信公众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中药所党建”)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五、体检、考察
以专家评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前往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向应聘人员所在单位或党组织征求意见、查阅档案、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按专家评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药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我单位将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浏览关注。
3.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10—64093221。
4.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或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视同本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93090
邮箱:zysrsc@icmm.ac.cn
地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附件:中药研究所应聘登记表.doc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2023年12月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icmm.ac.cn/tzgg/content_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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