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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海交会之青年科技人才招聘会暨海外优青人才项目交流对接会

共招若干人,1个职位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截止日期:2023-12-23

工作地点:佛山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参加2023海交会之海内外青年科技人才招聘会暨海外优青人才项目交流对接会,欢迎海内外青年博士人才、博士后及紧缺专业硕士人才报名参会,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现场交流。

1. 参会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

1222日(周五)10:30-17:00

1223日(周六)9:00-16:00

活动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D18.2馆(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2. 报名通道:点击立即报名

本次招聘会不收取参会人才任何费用。

3. 入场方式:

2023海交会官方要求,参会人才进场需提交入场申报,为预留申报时间,参会人才需在20231217日前完成报名,主办方将统一进行观众入场申报。主办方完成申报后,凭借个人专属入场二维码扫码入场。入场二维码获取方式将在申报完成后再行通知。请留意高校人才网官方渠道通知。

4. 活动咨询

人才报名后请务必微信添加客服老师,便于掌握最新活动及招聘信息。

(博士请添加“小高老师”,硕士请添加“陆老师”,添加微信请备注“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2023海交会”,后续我们将邀请您加入活动交流群)

 

诚邀全球英才依托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申报2024年度海外优青

一、项目介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21年起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请人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注:以上内容主要参考2023年政策,具体申请条件请以2024年国家发布的项目指南为准。即日起可联系我们并依托我校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我校,由我校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2)为充分准备好各项材料、提高申报质量,请有意依托我校申报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尽快与我校取得联系,按照要求与我校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并根据要求开展相关申报工作。

三、相关支持条件

特别优秀的,学校集聚优势资源予以保障支持,具体情况一事一议,随报随议,高效快捷。

(一)对获立项资助的申报人,提供以下待遇:

1.高起点岗位发展。

符合纳入事业编制条件的给予事业编制,聘任为特聘教授、博士后合作导师、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招生指标予以倾斜,招收博士后名额不限等。

2.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首聘期(5年)给予年薪120万元(税前);

国家提供生活补贴50万元,广东省按1:1.5配套,学校一次性提供生活补贴50万元(含税),合计不少于175万元;

按规定可申请佛山市领军人才,享受安家补贴和购房补贴等可达300万元。

3.高规格科研团队打造。

国家资助经费100-300万元,学校给予项目配套科研经费不少于500万元;全力支持组建团队,学校配备不少于2名团队成员,另可不限额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4.全方位实验条件保障。

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合适面积的实验场地;学校已购置各类专业领域先进实验仪器,并建有国内一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配有专门技术人员协助开展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服务。

5.学校提供教师公寓。

6.根据个人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协助解决配偶工作。7.可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补贴。在纳税年度内,申报人已纳税额减去测算税额(测算税额=申报人应纳税所得额×15%),即为申报人可申请当年度个人所得税补贴。

8.高质量服务保障。

提供贴心一站式服务,校院多级精细化组织申报辅导,申报全程专业政策咨询。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佛山市“优粤佛山卡”,享受广东省及佛山市提供的人才安居、医疗保健、出入境等方面的一站式人才配套服务,子女协助入读佛山市优质公办幼儿园、小学和中学

以上资助可达1800万元,叠加发放,上不封顶。

(二)对进入会评未获得项目立项的,提供以下待遇:

符合纳入事业编制条件的给予事业编制,聘任为特聘教授、博士后合作导师、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招生指标予以倾斜,招收博士后名额不限等,按学校特聘教授相关待遇执行。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简介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即将更名为佛山大学)坐落于经济发达、人文荟萃的岭南历史文化名城——广东佛山,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肇始于1958年创办的佛山师范学院和华南农学院佛山分院,迄今已有65年办学历史,是一所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仙溪、江湾、河滨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200亩,总建筑面积63万余平米。

强化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水平整体提升。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拥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共5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拥有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个、特色重点学科4个、“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4个,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农业科学共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兽医学与农学学科双双入选2022“软科世界一流学科”,畜牧学、数学学科进入“2022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全国前40%。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7个,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14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2021-2023年连续三年跻身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1000强。在2023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我校在主榜单上位列第217位,较2022年进步25位,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育人成效显著。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7466人,在校硕士研究生2059人,联招博士53人。学校以培养基础扎实、精于实践、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的高水平应用型创新人才为目标,秉承“明德博学、自强有为”的校训,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2018年以来,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文化竞赛共获省级及以上奖励4603项。学校先后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易班全国共建工作示范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三下乡”全国优秀单位、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教育部“校企共建创业实践基地”、科技部国家级“星创天地”及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先进制造业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落户学校。

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884人,其中专任教师1310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554人,博士学位834人,在聘全职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4人、省部级高层次人才25人,培育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人和省级高层次人才14人。学校40%以上的教职员工曾在海外合作院校学习或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坚持产学研合作,增强科研创新实力。拥有国家标准委国家氢能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佛山)1个,粤港澳联合实验室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8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个。2018年以来,学校共获得国家基金27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科技奖励42项,国家级行业协会奖86项。2021年学校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牌;2022年我校7个项目获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奖数量位列当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高校排行榜第8位,成绩亮眼,再创学校历史新高。

致力国际化办学,不断提升办学品质。举办中-德(环境工程、产品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等)、粤-港、粤-澳、粤-台(金融、旅游管理、人工智能)等本/硕联合办学项目,与澳门科技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等10余所国境外高校开展博士研究生的联合培养。组建粤港澳智能微纳光电技术联合实验室、国际膜生物学与环境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牵头成立粤港澳高校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联盟。

面向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立足佛山、服务广东、面向世界”的办学定位,坚持“高校+高端研究院所+龙头企业”的特色发展模式,加快建设成为理工科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服务成效显著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是一所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地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强劲的粤港澳大湾区节点城市——广东省佛山市。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依托学校设置的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先进制造业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为首批全国4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之一。学校有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个、特色重点学科4个、“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4个。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农业科学共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兽医学与农学学科双双入选2022“软科世界一流学科”,畜牧学、数学学科进入“2022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全国前40%。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14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2015年列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2017年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20年在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主榜)”中位居全国第228位,2021年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2021-2023年连续三年跻身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1000强。在2023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我校在主榜单上位列第217位,较2022年进步25位,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现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4年计划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共招聘300名高层次人才,其中事业编岗(RB岗)100名,非事业编岗(FB岗,聘用后如达到条件可申请入事业编)200名。

二、招聘学科及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理学、光源与照明、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工业设计、数字媒体技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园艺、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旅游管理、环境科学、地理学、城乡规划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风景园林、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汉语言文学、英国语言文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教育学、体育学、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课程与教学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中国近现代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共党史党建、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中国哲学、中外政治制度、政治学理论、国际关系等学科及相关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立德树人、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身心健康;

3、符合《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

1、学科带头人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从事具有重大创新性、发展前景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工作,近五年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学科带头人的要求,同时符合各二级学院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在某二级或以上学科具有突出学术地位、较大影响力,并具有持续发展潜力、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正高职称或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高以上职称的学者。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时间按照2024年1月1日计算。

学科带头人岗位分为学科带头人FB岗和学科带头人RB岗:学科带头人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在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学科带头人RB岗须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给编条件,直接给予事业编制。

2、学科方向带头人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创新前景,获得海内外认可的专业成就,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取得公认的科研成果,基本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学科方向带头人的要求,同时符合各二级学院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任副高以上职称,或其他高校(科研机构)任正高职称,或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的科研成果,形成较大影响力、有持续发展潜力的学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4年1月1日计算。

学科方向带头人岗位分为学科方向带头人FB岗和学科方向带头人RB岗:学科方向带头人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在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学科方向带头人RB岗须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给编条件,直接给予事业编制。

3、学术骨干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的专业成就,具有入选省级人才计划潜力的青年学者或相当水平的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且近5年具有显著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优秀人才,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学术骨干的要求,同时符合各二级学院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和较好的工作积累,发展潜力大。需具备在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学习或教学科研工作的学术经历,且在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获得公认的科研成果等基本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4年1月1日计算。

学术骨干岗位分为学术骨干FB岗和学术骨干RB岗:学术骨干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在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学术骨干RB岗须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给编条件,直接给予事业编制。

4.特聘青年研究员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学校相关专业急需的国内外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博士后,具有较大学术潜力,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符合招聘学科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团队研究方向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市场前景的产业化人才。原则上以第一作者已发表有不少于2项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成果特别突出者,成果数量可减少到1项;或学校相关专业紧缺急需的国内外优秀博士、博士后。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4年1月1日计算。

根据入职前的业绩分为A岗和B岗。特聘青年研究员A/B岗位为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在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

5、紧缺急需人才岗位

应聘条件: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相应的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尤其是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能起重要作用的人才;或补充学校思政课、公共课(体育、英语等)、基础课和个别师资基础薄弱专业等急需师资;或符合弥补学校现有学科专业人才短缺或年龄结构失衡需要,在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方面不可或缺的人才;或符合我校服务国家、广东省和佛山市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产业布局需要,且能够对我校相应的人才培养、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的人才;或为我校特别需要的紧缺关键岗位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学科专业以当年学校认定为准。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4年1月1日计算。

紧缺急需人才岗位分为紧缺急需人才FB岗和紧缺急需人才RB岗:紧缺急需人才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在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紧缺急需人才RB岗须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给编条件,直接给予事业编制。

6、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高校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较强的外语水平;中共党员优先;身心健康;原则上以第一作者已发表有不少于1项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优秀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时间按照2024年1月1日计算。

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位为FB岗,实行预聘-长聘制,入编考核合格后达到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

四、岗位待遇

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给编条件的给予事业编制;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入职后按照当时施行的佛山市相关人才政策要求申领安家补贴或购房补贴,如遇政策调整,则按佛山市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佛山市扶持资金最低20万,最高1000万(包括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等)。但如果境内人才档案未调入或者已经享受佛山市人才安居待遇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岗位、学科方向带头人岗位和学术骨干岗位

1、学科带头人岗位、学科方向带头人岗位和学术骨干事业编(RB岗)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非事业编(FB岗)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根据预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学校安排适当的实验场地,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按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科研启动费申请细则》申请使用;

3、学校按相应规定提供周转住房或发放相应的住房租赁补贴(不超过3年)。

(二)特聘青年研究员岗位(A/B岗)

1、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人文社科人民币30/15万,按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科研启动费申请细则》申请使用;

3、学校按相应规定提供周转住房或发放相应的住房租赁补贴(不超过3年)。

(三)紧缺急需人才岗位

紧缺急需人才事业编(RB岗)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非事业编(FB岗)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机关教辅部门专技岗位

1、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经考核合格后可申请入编。

2、学校按相应规定提供周转住房或发放相应的住房租赁补贴(不超过3年)。

五、考核

按学校招聘考核流程对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和考察

1、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人力资源处组织校级考核通过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首次体检费用由我校支付。

2、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人力资源处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3、体检和考察一般应在校级考核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请联系所在学院,并由所在学院提交说明后报学校人力资源处备案和审批。

、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人力资源处将应聘者的通过说明和结果汇总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拟聘人选,并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办理手续

根据同级人社部门审批结果,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合同。

、其他说明

1、学校常年不定期不限额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校根据应聘者的学术背景,立足学科发展需求,结合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最终引进层次。具体岗位基本条件所要求的学术背景,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其薪酬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不在时限范围内的学术成果不作为基本资格条件,但可作为学术背景支撑材料。

2、应聘者应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并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

3、以上招聘条件、内容、相关待遇要求和聘后管理规定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发生调整,则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4、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以及未能按时出站或未能按时办理完出站手续的博士后,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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