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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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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海洋-大气过程与气候效应、深海地球动力学、海底精密测地与海洋地震学、珊瑚礁地质、海沟深部地球物理、海洋生态修复研究、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合成代谢、海洋生态与环境适应机制、海洋微生物生理代谢研究、海洋生态过程与安全、其他海洋科学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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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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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聘任为事业编制研究员(正高)岗位、博士生导师,协助组建科研团队;
2.国家、中国科学院、省、区、研究所提供科研支持经费及安家费等在内的配套费可达500-1500万元(以最新政策颁布为准);
3.对标同领域、同层次人才收入水平,提供有竞争力的协议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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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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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海洋-大气过程与气候效应、深海地球动力学、海底精密测地与海洋地震学、珊瑚礁地质、海沟深部地球物理、海洋生态修复研究、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合成代谢、海洋生态与环境适应机制、海洋微生物生理代谢研究、海洋生态过程与安全、其他海洋科学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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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海外申请人应具有在海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担任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特别优秀或急需者,可放宽至副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在国内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担任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是国内相关领域优秀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需全职到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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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任为事业编制正高三级(含)以上、博士生导师,协助建立研究团队;
2.根据学科特点和工作计划实际需求提供科研启动与人才专项经费、安居补助和人员支出;
3.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4.提供科研所需的办公和实验用房;
5.优先安排人才周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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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研究助理(含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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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海洋、海洋地质和海洋生物生态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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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遵纪守法;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踏实肯干,组织纪律性强,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2.热爱海洋科学事业、具有海上科学观测与研究的经历或潜力。
3.在国内外知名高校获博士学位,海洋科学(物理海洋、海洋地质和海洋生物生态)等相关专业,并具有相关的研究经验。
4.以排名第一(或第一导师除外排名第一)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至少2篇研究性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应在SCI期刊上;或至少1篇二区及以上SCI收录的研究性学术论文。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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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薪酬福利
(1)执行国家、科学院和研究所规定的薪酬标准,提供具有竞争力水平的薪酬待遇。新入职的特别研究助理,基础年薪助理研究员可达25万元/年,博士后可达28万元/年。
聘期内获得相应业绩可再提高基础年薪,助理研究员最高可达36万元,博士后最高可达40万元/年。同时按照《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所科技成果、优秀人才奖励暂行办法》进行奖励。
(2)聘期内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参加岗位竞聘,晋升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可推荐申请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入选者可获80万元经费支持;青促会优秀会员,可获200至400万元经费支持。
2.项目支持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年薪可达40万元。
(2)特别研究助理项目。入选者可获得80万元经费资助,业绩突出者,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中科院和地方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
(3)引进博士后项目。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200的申请人,入选者年薪可达40万元,出站后留在广东省内工作的,可申请安家补贴40万元。
(4)广州市南沙区博士后科研人员资助。生活补助20万元,科研经费15万元。
(5)广州市南沙区高端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和青年后备人才)认定、安家补贴、住房补贴、骨干人才奖等一系列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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