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加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高质量就业,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拟向社会招聘见习高校毕业生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在我市登记的失业青年(16-24岁)。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遵守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三)熟练操作电脑,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基本的写作能力。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有意者即日起携带第三条所要求的材料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室(中山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八楼828室)报名。
三、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一)中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件2)。
(二)身份证或社保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见习期间的待遇和期限
(一)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900元/月)。
(二)见习单位与见习学员签订见习协议并为其参加工伤保险。
(三)见习期限自签订见习协议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760)88232699。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3年见习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下载:附件2:中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2353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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