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深圳开放大学决定开展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博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博士3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深圳开放大学网站(https://www.szou.edu.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非在职)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博士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学历学位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符合岗位要求,如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月2日前将报名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并以“2023年招聘+岗位名称+姓名+高校人才网”的方式命名,发送至招聘电子邮箱:rsc@szou.edu.cn。
(二)报名材料
(1)《深圳开放大学2023年12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见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籍本;
(3)报考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专、本科、研究生,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及验证报告;
(4)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以上材料1-4,此外: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选择《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考生须提供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4)、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的,还须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7)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证明材料。
(8)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于2024年1月3日-1月4日组织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开放大学网站(https://www.szou.edu.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核方式。现场审核材料时间:2024年1月15日9:00—17:00。请于8:45前到达候审室。
2.审核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06号,深圳开放大学A504(候审室)。
3.根据招聘公告和《岗位表》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本人按时带齐所有报名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2)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3)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之日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复审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审现场,否则取消资格。
(5)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招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六、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参加面试。
(一)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深圳开放大学具体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开放大学网站(https://www.szou.edu.cn/)公布。如因考生原因,导致错过面试,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单回执。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再确定最终面试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含其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开放大学网站(https://www.szou.edu.cn/)公布。
(二)组织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考察
由深圳开放大学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深圳开放大学网站(https://www.szou.edu.cn/)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深圳开放大学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1年内(自招聘公告首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放弃聘用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开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0755-25588874;咨询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本公告如有变更,将以补充公告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务必留意网站公布的信息。
(七)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深圳开放大学2023年12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开放大学2023年12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
4.相近专业认定表
5.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附件下载
深圳开放大学
2023年12月2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zou.edu.cn/html/notice/2023-12-20/8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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