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采用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技师学院是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创建于1958年,复建于1978年,是综合性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宁波市唯一一所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单位。开设有智能制造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与大数据应用、模具设计、汽车维修、环境艺术设计、多轴数控加工、电子商务、焊接加工、烹饪等近29个专业(方向),其中省级品牌专业6个、市品牌专业4个,已建成工学一体化专业14个。有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三个办学层次,以技师、高级工为培养目标的占90%以上。学校连续多年作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是宁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为长三角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学院概况详见宁波技师学院门户网站。)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综合管理 | 工勤 服务 | 1 | 从事工勤保障等工作。 | 计算机类一级学科专业,或行政管理二级学科专业;本科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 全国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
注:学历学位等证书和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分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网上公开报名
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9时至12月27日下午17时止。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点击“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宁波技师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按钮,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照片为jpg格式。照片上传成功后,请点击“报考信息预览”确认照片是否显示;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人员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2月27日—12月28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12月29日9:00-17:00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点击“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宁波技师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查询网上报名初审结果。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月3日9:00—1月6日9:30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技师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下载打印准考证。
4.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报考者凭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以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中国宁波人才网公布。
5.资格复审
面试前,用人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学历及学位证书、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工作经历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6.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以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7.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8.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对象、考察对象提出放弃体检、考察,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由用人单位商议决定。如无合适人选的,可核减招聘计划数。拟聘人选在中国宁波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须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学校工作,实行试用期规定,具体工资待遇在合同签订前面议。拟聘用人员接到学校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
1.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的,将视情延长报名时间,若延期后报名人数仍不足,将酌情核减招聘岗位。
2.进入面试考生均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考试,或正式录用前,因面试合格考生均放弃岗位,产生空缺的,用人单位经研究决定可增补该岗位面试环节,面试人员从本次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顺序替补,即从笔试成绩第六名起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自公告发布日起一年内,如需再招聘同类岗位工作人员的,可以在面试合格未被录用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经体检和考察对象,择优录取。
4.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报考咨询电话:0574-88168005;联系人:冯老师。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3867529;联系人:李老师。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波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宁波技师学院
2023年12月2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ews.nbrc.com.cn/sydw/202312/t20231221_113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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