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关于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实施招才引智“政企双聘政聘企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安办[2023]8号)文件精神,针对安阳市企业用人需求,将组织开展2023年安阳市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实施招才引智“政企双聘政聘企用”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在全市事业编制总量内,使用依托安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核定的市直全供事业人才专项编制中的63名为安阳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引进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应聘人员经过公开招聘程序被聘用后,按照全供事业编制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纳入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人才专项编制管理,在企业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企业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封存,由安阳市科技创新研究院统一管理,按照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核定并按规定程序晋级晋档。聘用人员实际工资、福利由用人企业发放,原则上不低于本人人事档案工资标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经费由用人企业承担,市科技创新研究院专户管理。聘用人员以安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为参保单位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本人人事档案工资标准核定缴费基数;聘用人员工伤保险随用人企业参加,缴费基数依实际发放工资薪酬申报,用人企业实际发放工资薪酬低于本人人事档案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依本人人事档案工资标准申报,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企业进行申报。聘用人员在企业服务期间申报职称按照同企业人员职称政策规定执行。在企业服务期间,如企业因经营困难等原因导致工资或相关待遇无法正常保障时可调整服务企业,调整期间出现“空档期”的,市科技创新研究院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聘用人员待遇的连续性。聘用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办理事业单位解聘手续正式留任企业工作;也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流动至有编制和岗位空缺的市直事业单位工作,聘用人员在企业取得的职称资格,转入事业单位后首次聘岗可直接聘用,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
聘用人员在企业服务期间,纳入“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标准享受各类奖补待遇。聘用人员在服务企业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市管专家等,优先推荐参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等省级以上人才评选,主持项目优先推荐为省科技项目。
此次招聘工作由安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2023年度安阳市“政企双聘政聘企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政企双聘”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政企双聘政聘企用”工作全面进展,由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开展,安阳市科技创新研究院和用人企业具体实施。
二、招聘对象
(一)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0名高校毕业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学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二)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型人才(高级技师以上),不超过45周岁。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对象年龄条件限制,要求35周岁以下的(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40周岁以下的(198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45周岁以下的(197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2017年及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8.具备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备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有关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2023年12月29日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anyang.gov.cn/)、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s://ayskjj.anyang.gov.cn/)、“洹畔英才”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相关公告发布网站,应聘人员有义务及时关注。
五、报名办法和有关要求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为: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8∶00至2024年1月12日17∶00。
参加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s://ayskjj.anya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网站,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报名前,报考者须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报考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专业条件按照《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见附件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见附件3)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位类别的,即该专业学位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学位领域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的,毕业证记载的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考试聘用各环节,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月10日8:00至1月13日17:00。
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情况由安阳市科技创新研究院和用人企业组织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资格是否达标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依据。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通过资格初审即完成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以备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各招考岗位的报名确认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取消岗位情况和取消岗位的相关报考者名单以及重新选报岗位的相关要求在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布。
(三)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及时关注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一)专业技能测试
1.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在“政企双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监督下各用人企业自行组织开展,用人企业自主确定测试内容。
2.时间地点
专业技能测试总体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上午8:00至2024年1月26日下午17: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学位)认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3.成绩查询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分,根据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进行赋分算入考试总分,第一名到第五名分别给予10、9、8、7、6分作为专业技能测试赋分,第六名以后(含)赋分一律为5分。
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26日后登录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查询本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名次以及赋分情况。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即面试前资格确认,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3:1。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后仍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学位)认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或者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在职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一式两份。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在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无法形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达不到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前应试者应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赋分。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主管部门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安阳市科学技术局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由安阳市科技创新研究院和用人企业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安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双方建立人事聘用关系,并委托市科技创新研究院与用人企业、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奖惩及日常管理等内容。市委编办按照全供事业编制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纳入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人才专项编制管理。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聘用人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账户。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工作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3个月,非初次就业工作满1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由安阳市科技创新研究院和用人企业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一)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报考者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考者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查明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特别提醒
(一)2023年安阳市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实施“政企双聘政聘企用”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为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各环节相关信息和具体事项均通过上述专用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务必随时持续关注上述专用网站并及时登录查看获取相关信息,以免影响自己的考试聘用。因报考者未及时关注上述专用网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在本次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将对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安阳市“政企双聘政聘企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咨询电话
如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登录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查询或拨打相关咨询电话咨询。
(一)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372-3665513
答复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等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等方面的具体问题,不对报考者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甄别或对报考岗位给予结论性答复意见。
(二)监督电话:0372—3665509
以上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提供咨询服务。
附件1.2023年安阳市“政企双聘政聘企用”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pdf
附件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pdf
2023年12月2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ayskjj.anyang.gov.cn/2023/12-29/2422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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