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拥有鲁西最大的化工园区聊城化工产业园,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保障部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应急管理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级(含)以上处分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法犯罪、违纪等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尚未作出结论(查清)的;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5)被实行职业限制或禁入措施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7)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解聘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9)未经所在单位或组织审核同意的;
(10)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聘用的。
二、招聘数量
共12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9:00-1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月15日11:00-1月18日12:00
报名人员登录聊城高新区人才网(https://www.lcgxqrc.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填写错误将无法修改。有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月15日11:00-1月18日12: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月15日11:00—1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含无需笔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聊城高新区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将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报名结束后,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不再核减岗位招考计划。
(二)招聘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https://www.lcgxqrc.gov.cn/)。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岗位另有要求的,无需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笔试其他事宜另行通知。如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履历评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提供与岗位要求及个人报考信息相一致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4)《诚信承诺书》;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
(6)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
(7)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扫描件;
(8)同意报考证明信(在职人员提供);
(9)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年限从业经验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岗位需求表中注明“通过考察选拔,无需笔试”的岗位,需进行履历评价和背景调查。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调查应聘人员的履职经历、工作业绩、能力素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不配合背景调查的,视为弃权。
3.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选聘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围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协调、专业知识、举止仪表、个性特征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能力进行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确定。无需笔试岗位,通过履历评价、背景调查等多种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三)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经核实存在顶替他人学籍入学、违规异地高考等问题的不予录取。对档案中存在其他问题的,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的专职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技术检查员负责协助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履行以下行政执法职责: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工作;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消除风险隐患;参与行政案件研究讨论;执行行政执法决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完成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等。高新区发展保障部负责技术检查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并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专职技术检查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聘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续聘或解聘。专职技术检查员享受管委会同等外聘人员待遇,交纳企业类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人员依法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尽事宜,由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5-8507387、850678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5-8507387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8507125
附件1:聊城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岗位需求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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